欠债人凭空消失,怎么办?
“先到对方家里问问人去哪里,要是他家人不告诉你,这时候你只需要轻轻的拨打110报警,说该人已失踪。”
这样真的可以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通过报警,说该人已失踪。这样就比较容易申请宣告该人失踪或者死亡了。要是他的家里人否认失踪,那就慢慢追问!
怎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因此,你作为债主,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申请该人失踪。
1、申请失踪,需要满足该人不明下落满两年。
2、申请死亡,需要满足条件之一即可:下落不明四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书和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这就是需要打110报警了。(罗爷法律提供相关申请书的策划撰写服务)
宣告失踪之后,他的财产就“活”了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因此,直接向他财产管理人讨债就行了。
没失踪,但跑路了怎么办
只要欠,一辈子都跑不了!而且欠债不还,成了老赖,后果更严重。也许会面临以下处罚!
1、限制高消费
2015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家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同时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新规定首次提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2、受到刑事处罚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不得担任公司法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月1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金融机构的财产会被冻结扣押
2016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将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5、被列入芝麻信用的失信人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
截至2015年12月17日,芝麻信用通过其信用平台,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租车、贷款等超过13万人次,53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主动还清债务,其中15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属于长达三四年一直逃避执行的老赖。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我爱我家相寓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等均受到限制!
文章来源:罗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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