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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的“罗尔卖文救女事件”,赞赏资金将退回、权威法律分析都在这里了!

发布时间:2016-12-02 08:43:16

阅读量:16529

罗尔.jpg

来源 | 法制日报 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北京青年报 直播海南

    你一定也被这篇文章刷屏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


1.webp.jpg

 

      文章作者罗尔称,由于女儿身患白血病,他和一家公司商定,自己写的文章转发一次,公司就会为罗一笑捐赠1元钱。连日来这篇文章被众多网友“疯狂”转发。
 
       100000+的阅读与点赞,超过11万人打赏,募集数百万善款,这个故事到这里,看起来皆大欢喜。
 
       然而,故事到这里才刚刚开始。


事件回放


 

       事件要追溯到今年9月8日,深圳某杂志社原主编罗尔5岁的女儿笑笑查出白血病,罗尔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记录一家人与白血病“战斗”的历程。文章赞赏金也收获颇丰,到9月21日,关于笑笑的几篇文章赞赏金已达32800元。但病情危重后,每天一万元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小家庭捉襟见肘。


       罗尔考虑再三后,打电话和小铜人创始人、老友刘侠风商量如何解决笑笑的医疗费问题。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由侠风整合他为笑笑写的系列文章,在小铜人的公众号P2P观察里推送,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给笑笑一元(保底捐赠两万元,上限50万元),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赞赏金全部归笑笑。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发出后,27日起在朋友圈中掀起刷屏之势,不到半天,阅读量突破10万,赞赏金达五万元上限,赞赏功能暂停。午夜过后,赞赏功能恢复不到两小时,阅读量突破100万人次,赞赏金再次达到五万元上限。微信后台关闭小铜人公众号P2P观察赞赏功能一个星期。P2P观察赞赏达到上限后,读者循小铜人留下的线索,找到罗尔的公众号,让罗尔的赞赏功能也连续两天突破五万元上限。


       11月30日午间,继公众质疑罗一笑父亲名下有3套房产、P2P公司借势营销等质疑外,一份据称是罗一笑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清单也开始在网络上传播开来,称罗尔家花费还不到2万元……



各方回应


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1月30日上午,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时说,据不完全统计,仅30日凌晨腾讯开通的捐款通道,已收到捐赠200余万;按照小铜人金服承诺的,将实现50万元的捐赠。近日,我们会对外公布捐款明细等内容,谣言将不攻自破。目前深圳市民政部门已经介入,共同监督这笔善款的使用。


父亲罗尔


       罗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子除了深圳自己家住的这一套,确实有两套在东莞,加起来120万,但是是2015年买的,还没有房产证,所以不能拿出来买卖。已收到的捐款,除了留有女儿的治疗费用,剩下的已和深圳市民政部门联系过了,希望成立一个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基金,如果通过的话,以后会免费提供给其他白血病孩子。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民政局救灾慈善处钟处长称,这个事是小铜人的误导,它只是跟民政局的直属单位进行了非正式的沟通,并且没达成协议,并且这次筹款也是和慈善法相冲突的。作为慈善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并没有收到小铜人或者罗尔个人直接的协调咨询事宜。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该公司(即小铜人)同时表示,目前深圳市民政部门已经介入”,钟处长则表示,“我们没有收到这方面的咨询,也没有收到任何的投诉,何来介入?”


深圳市人社局


       由于涉及到患者病情,担心个人隐私问题,该部门将在咨询负责法律业务的科室后再考虑公布相关数据。


其他职能部门


       深圳市卫计委、儿童医院均表示,清单中数据不实,医院正在查病情和费用,届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


       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而这一事件也被媒体冠以慈善法实施后的“第一案”。罗尔“卖文救女”的行为属于救助还是募捐?“打赏”算慈善行为吗?“小铜人”公司的行为算什么?和慈善法的规定有冲突吗?

 

       小编请来专家学者一起来分析一下“罗一笑白血病事件”中法律问题。


罗尔的行为如何定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对慈善法有着非比寻常地了解。由于慈善法草案从全国人大内司委提请审议后,在法工委由他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卸任职务后他继续带领工作团队参与完成这部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首先明确了罗尔的行为属于个人救助,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利,不属于慈善。慈善法对该行为不调整,换句话说,慈善法不提倡也不禁止,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慈善法界定慈善募捐的概念,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其中有一个要素是这事是慈善组织做。而本人、亲属、近亲属在网络上的“募捐”,应该都视为个人求助。


        阚珂强调,但给罗尔钱的个人是捐款行为,属于慈善。


小铜人公司的行为如何定义?


       阚珂表示,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企业做慈善不能有回报要求,必须是自愿、无偿、非营利性的,因为提到了该公司名字,属于商业广告行为,因此企业行为不属于捐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级博士张彬对本报记者说,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法人可以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但是在罗一笑事例中,捐赠人有两个:一个是来自小铜人这一金融机构,另一个是来自广大公众。但是小铜人机构进行捐赠显然并非完全是自愿、无偿的。对于小铜人而言,它进行捐赠有1个条件和1个限制。条件是:微信用户需要转发,捐赠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营销学中,这种营销方式称为“病毒式营销”。


       张彬说,当慈善遇见病毒式营销的时候,病毒式营销的正当性就令人质疑。首先,人们依照对慈善的朴素理解,慈善应当是一种无偿的道德行为。如果存在对价的要求,那么这个行为本身便不再是一种慈善。在互联网时代,注意力就意味着经济效益。一家金融公司如果基于知名度而进行慈善,本质上与花一笔广告费具有相同的性质。此时,这是否依然属于慈善行为呢?如果是包装为慈善行为的商业手段,那么在对该行为的商业性质没有进行披露的时候,是否构成慈善法中第一百零一条中规定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


       当然,小铜人公司可以辩称,他们实施的是一次慈善行为,关键是提供了慈善捐助,至于自己是否具有其他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慈善行为的成立。但慈善法的第三十四条就已经明确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而捐赠的行为。慈善目的当中如果混杂了其他目的,是否需要信息公开呢?当然,小铜人可以继续辩解,自己并没有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不过隐瞒关键事实与虚构事实之间有时候只有一线之隔。慈善行为与基于营销的慈善行为,对于参与捐赠的人而言,在心理上绝非相同。如果病毒式营销逐渐成为网络慈善行为背后的推动力,广大捐赠人可能会在屡次“上当”的感受中降低自己的慈善意愿,损害到慈善行为真正的民间根基。


得来的善款如何使用?


        对于大家给予的善款如何使用问题,阚珂说,应该按照最初求助的承诺合理使用,不能挪为他用。


        多余的善款如何处理?阚珂说,有两种方式,一是,退给捐赠人。二是,向社会公布后捐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就该事件来看,因为大家基本都是一人捐一元,退款比较麻烦。而针对罗尔提出的建立基金会的想法,阚珂表示,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无法成立基金组织。如果不经过注册,没人管理没人约束,不建立公开报告制度,很难容易带来其他问题。


       阚珂说,慈善法的一个立法思路是,把慈善活动逐步引导到通过慈善组织来做,由慈善组织来衔接捐赠人和受益人。慈善组织募集来的财产不能给家人,如果用得不对,又不纠正,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还是鼓励大家通过慈善组织来进行相关慈善活动。


遇事救助和个人募捐有啥区别?


       该事件中,公众质疑中的一点就是明明有车有房为何还要“哭穷求助”?针对该质疑,阚珂说,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慈行善举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这也是制定慈善法的本意。“但是我们需要强调是,遇到困难首先还是要考虑个人解决。包括卖私车,把大房子换成小房子等等。”


       个人救助是因为面临的困难的确无法解决采取的办法,如果事后被捐赠人发现其实个人还是有部分解决困难的能力时,虽然不违法,但是对大家的善举会造成一种伤害。“此外,从现在出现的纠纷中看到,比如你捐给他500万元,他花了200万元病治好了,剩下的300万元怎么办?”


       阚珂说,需要明确的是个人募捐是违法的,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的区分主要看是否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小铜人”公司进行了募捐,很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阚珂特意强调了慈善法的第101条的规定: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等行为。


“赞赏”是捐款新渠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资深公益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家民政部已经通过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不过,她认为,微信打赏的方式,不是直接进入受捐人的账号,现在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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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资深的公益人告诉记者,在微信公号里打赏的行为属于个人对个人的赠予,不算是“捐赠”,“捐赠是有法律定义的行为,捐赠给公益机构是有票据,可以免税的,进入到公益成为公众财产一般就不可逆。”


       阚珂也表示,针对现在多种途径的个人求助,好心人捐款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事先作出判断,争取多方核实验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12月1日,微信团队发布消息称经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先生、刘侠风先生以及腾讯方面四方沟通,由罗先生、刘先生提议,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微信公众号“罗尔”(微信号:le20160328)的注册使用人罗尔先生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2016年11月30日网友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5808.99元。


  2、与此事相关的另一个微信公众帐号“P2P观察” (微信号:p2pguancha)的注册使用人刘侠风先生将该微信公众帐号下《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101110.79元。


  3、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12月3日24:00前),将上述两个帐号共2626919.78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


  4、如有用户未能按时收到款项,请将个人微信号、款项支付时间、赞赏金额发送邮件至:weixinzanshang@qq.com。


微信团队

2016年12月1日


 罗尔先生、刘侠风先生也委托微信团队发布声明,如下:


罗尔先生的声明


3.webp.jpg

  

罗尔【系微信公众帐号“罗尔(微信号:le20160328)”的用户】已授权委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将本人微信公众帐号下《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网友全部赞赏资金以及2016年11月30日网友对该微信公众帐号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全额(共计人民币:2525808.99元)原路退回给赞赏者。


  感谢广大爱心人士对小女罗一笑的关爱。


声明人: 罗尔

2016年12月1日


刘侠风先生的声明


4.webp.jpg

  刘侠风【系微信公众帐号“P2P观察(微信号:p2pguancha)”的用户】已授权委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将本人上述微信公众帐号下《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的全部网友赞赏资金(共计人民币:101110.79元)原路退回给赞赏者。


  感谢广大爱心人士对罗一笑的关爱。


声明人:刘侠风


2016年12月1日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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