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工作7天遭遇工伤,公司拒绝承担医疗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6-06 15:50:01

阅读量:11446


48岁的蔡大姐到一家公司做工仅7天便因工受伤,需要较大一笔医疗费,希望公司能承担。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蔡大姐的请求。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蔡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20年7月,某公司张贴广告,招聘生产普工、临时工、勤杂工、保洁阿姨数名。次日,蔡某拨打招聘广告中的联系电话应征,2020年8月3日上岗,从事切配熟食、打包发货等工作。不料,8月10日,蔡某在工作中手指受伤住院,在理赔方面与公司发生纠纷。

受伤后,蔡某被移出该公司微信工作群,无法查看公司发布的工作内容及考勤情况。但据蔡某提供的微信群截图显示,蔡某8月份出勤天数为7天。

2020年10月,蔡某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蔡某自当年8月3日起与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蔡某与公司系劳务关系,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庭审中,蔡某提供了应聘通话记录、就诊人单位写明“某公司”的病历、工作微信群截图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有发布招聘广告、留下联系电话的行为,蔡某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成为该公司微信工作群中的一员,表明该公司认可蔡某为其员工,为其安排工作并对其进行劳动管理,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2021年底,武汉中院认定蔡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武汉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左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建立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不同的法律关系所受调整和保护的法律规范是有区别的。

一般来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以其提供的劳动力获得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劳动报酬,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与用人单位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种关系具有隶属性、持续性、稳定性等特点;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两个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是一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缺乏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但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案提醒用人单位,只要开始用工,劳动关系即成立,哪怕上班仅一天,如主张未曾录用劳动者,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面试记录、不录用通知等;劳动者应当注意,在没有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间接证据也能起到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作用。

来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日报
来自:仟律网

292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工作7天遭遇工伤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灵活就业合同可以随便盖章吗?

灵活就业合同可以随便盖章吗?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时间:2022-06-09 13:45

2634次阅读

加班调休有效期多久

加班调休有效期多久?

律师解答 加班调休没有有效期,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加班调休的有效期,但规定了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

时间:2022-06-09 11:19

2085次阅读

建筑工地农民工交税吗?

建筑工地农民工交税吗?

律师解答 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的,需要交税。建筑地的农民工如果工资达到5000元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

时间:2022-06-09 11:03

2129次阅读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大吗?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大吗?

律师解答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较大。公司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且给予赔偿;仍旧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时间:2022-06-09 11:03

1337次阅读

劳动辞职不批怎么办

劳动辞职不批怎么办?

律师解答 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

时间:2022-06-09 10:51

1277次阅读

唐金明律师

唐金明律师

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仲裁…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女子私下与同事换班路上遇到车祸,公司是否要为女子承担工伤福建福州一男子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是否属于工伤?上班途中被人当成情敌杀了,一二审:是工伤!高院:纯属拼接法条,撤了!陪客户喝酒后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作7天遭遇工伤,公司拒绝承担医疗费,怎么办?家属放弃治疗会影响工伤认定吗?法院说理太精彩了!高院案例:提前40分钟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否认定为工伤?最高院以案例明确:司机走路去停车场开车摔伤,属于工伤吗?律师居家办公突发疾病去世,人社局:存疑,坚决不认工亡!法院判决 ......居家办公发生意外,算工伤吗?64岁员工下班打卡时猝死,能否认定工伤?最高院 人社部:5种情形下,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主体亦可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院判例:请假回宿舍休息死亡可视为工伤!最高法:包工头因工伤亡可认定工伤赔大了!没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的5种情形员工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身亡,家属能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吗?(高院再审)上班时身体不适,下班后在家猝死,能认定工伤吗?(高院再审)最高法公报案例:工伤裁判观点汇总(2004-2022)下班去男朋友家路上出车祸法院不认工伤,去女朋友家呢?结果有意思了!职工是否属于“因工外出”受伤的举证分配和司法考量“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3者间的区别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工伤后谁来赔偿?案例:工伤与侵权竞合的处理高院案例:员工陪客户食堂用餐醉酒后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酒后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必备6个知识点|转需人社部关于修改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建议的答复重磅!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948240元|全国统一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64岁打下班卡时猝死算工伤吗?(高院再审)最高法会议纪要: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最高院判决: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自愿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中猝死算工伤吗?(高院再审)惨!上班时被精神病同事砍死,算工伤吗?领导因批评下属,下班途中被打爆头,算工伤吗?(二审判决)一致了!最高法:”48小时”内视同工伤不宜随意扩大解释!(附:人社部三个意见)人社部公布新规,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