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是拼车还是营运?看法院如何裁定?

发布时间:2021-04-22 08:47:24

阅读量:18739






 案 情 介 绍

2019年1月,陈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车牌号川AXXXX小型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陈某在交纳保费后某保险公司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送给陈某。2019年2月13日,陈某驾驶投保车辆搭乘邻居出游,途中与案外人吴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AXXXX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2月25日,某保险公司以陈某有营运行为为由向陈某邮寄送达《某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陈某多次要求某保险公司理赔未果。


某保险公司辩称,对车牌号川AXXXX小型轿车的投保事实、保险事故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没有争议。因事故发生时,陈某驾驶非营运被保险车辆从事营运行为,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情形,且陈某的损失未经过物价部门评估、保险公司定损或者公估机构评估,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法律依据,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求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 院 审 理

经审理查明:登记在陈某名下车牌号为AXXXX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6912元的车辆损失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保险金额为500000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0元、10000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及不计免赔,商业险保险期间为自2019年1月26日0:00时起至2020年1月25日24:00时止。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汽车。


2019年2月13日,陈某与邻居高某、谭某等四人相约由陈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XXXX号小型轿车,高某、谭某等分摊油钱、过路费的方式到X市X县旅游。同日11时30分许,陈某驾驶川AXXXX号小型轿车搭乘高某、谭某等四人沿G05京昆高速行驶至G05京昆高速X至X,因跟车距离过近,刹车不及时与前方吴某驾驶的川AXXXX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由于惯性作用,川AXXXX号小型轿车又与左侧护栏发生擦刮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某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车牌号为川AXXXX号小型轿车在某汽车维修公司维修,陈某支付维修费27280元。某保险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向陈某邮寄送达《某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


某保险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九条第五项约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陈某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机动车辆批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结算单、增值税发票,证人高某、谭某当庭一致陈述,某保险公司提供的申通快递送达详单、《某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及陈某、某保险公司的当庭一致陈述,记录在卷。以上证据,经庭审举证、本院审查,因具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本院予以认证、采信。






 法 院 判 决

本案系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某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双方成立保险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规定,陈某与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案涉车辆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陈某搭乘邻居高某、谭某等四人出行目的为相约旅游,搭乘人员分摊油费及过路费,双方属于朋友之间的拼车行为,陈某并非驾驶非营运被保险车辆从事营运行为,某保险公司辩称陈某驾驶非营运被保险车辆从事营运行为,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情形的辩称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本案中某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对免责条款内容尽到法定的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相关的免责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且投保人对保险人已履行了符合前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签字或盖章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某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及法定的提示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免责条款不对陈某产生法律效力。


对某保险公司辩称陈某的损失未经过物价部门评估、保险公司定损或者公估机构评估,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辩称意见,陈某作为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在投保人报告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积极开展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情形以及保险标的损失大小的确定等工作。某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定损,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陈某将案涉车辆送到某汽车维修公司维修且该公司出具了维修费的增值税发票,能客观、真实反映陈某所投保车辆的损失情况,陈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即维修费27280元的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某保险公司的辩称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对陈某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4674.50元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某保险公司的该项辩称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信。陈某的该项诉讼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某保险金27280元;


二、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来自:仟律网

254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是拼车还是营运? 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赔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补办驾驶本需要什么

补办驾驶本需要什么?

律师解答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

时间:2022-06-08 13:52

888次阅读

开车打电话罚款多少

开车打电话罚款多少?

律师解答   开车打电话罚款200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

时间:2022-06-07 15:39

789次阅读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

时间:2022-06-07 15:35

1030次阅读

驾照多久可以扣分

驾照多久可以扣分?

律师解答   一、拿到驾驶证就可以扣分了,C1驾驶证实习期扣11分内,对驾驶证无影响,正常交罚款扣分就行了。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学习考试。根据公安部《...

时间:2022-05-18 11:22

1279次阅读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吗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吗?

律师解答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的,酒驾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时间:2022-05-17 15:49

1682次阅读

陈云律师

陈云律师

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等业务…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指导案例:交通肇事连环碾压致死,前后车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何认定?​关于交通事故赔付的20个问答,你一定要知道!最高法: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26个指导性意见(2022版)男子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主动赔偿4.6万后反告受害者敲诈!法院:不当得利,需退还超载翻车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却把“路”和“电线杆”告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出租车绕行车费翻倍,却向乘客甩锅?法院判决:该罚!都2022年,还有人问交强险标志和年检标志要不要贴?男子没驾照用女友名义买车,开车撞人后女友需担责吗?法院这样判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0个司法观点(2022版)高院再审裁判:退休律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按这个标准认定历经一审、二审、抗诉、再审: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发生交通事故,这些情况下一定不能“私了”!买报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卖方是否担责?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0个司法观点(2022版)被酒驾的追尾了,私了协定后反被告敲诈勒索!?“记0分、罚0元”的罚单,算处罚吗?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死亡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另一方是否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车主纵容他人醉酒驾驶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案件,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案件,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认定?【案例解读】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建议收藏!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案件中认定残疾赔偿金的11个裁判规则(2022版)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认定我的责任,为何我要担责?交通事故私了约定“两清无责”, 被保险人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中院二审改判!驾驶员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无证驾驶!未注销的报废车辆转卖后肇事 原车主是否担责【案例分析】男子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90万:“搭便车”出事儿,责任如何划分?最高法公报案例: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重大调整!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版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全文)实务要点:死亡侵权案件中的丧葬费是否包括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交通事故这3种情形,可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1月1日施行)高院再审明确: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且经鉴定没有修复必要的,不应支持停运损失!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民法典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