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交通事故肇事者离开现场,保险责任如何认定 ?

发布时间:2017-05-22 11:33:19

阅读量:27171


        导读:本文聚焦交通事故肇事者离开现场情况下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认定问题。小编整理了《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2期相关内容,以及相关裁判实例和法律依据,供读者参阅。

        推荐案例

        1.肇事者未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而离开现场,致使事故原因、责任等均无法查明的,肇事者应承担不利后果——徐军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保险纠纷案

        案例要旨: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中,肇事者对交通事故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证明责任。肇事者在未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处理现场并离开,其有能力、有条件通知保险人而未通知,致使事故原因、责任及驾驶人身份、驾驶状态是否合法无法查明,肇事者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号:(2015)苏中商终字第01298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2期(总第769期)

        2.肇事者未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而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肇事者存在非法驾驶行为等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的,其拒赔请求不予支持——洪海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保险纠纷案

        案例要旨: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中,肇事者和车辆离开现场不能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的当然理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肇事方提供的其他相互印证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不存在非法驾驶行为,保险公司亦无法证明肇事者存在非法驾驶行为等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以肇事者和车辆离开现场为由拒赔的,不予支持。

        案号:(2015)苏中商终字第01573号

        审理法院:(2015)苏中商终字第01573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2期(总第769期)

        评析:

        上述两个案例中,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焦点均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离开现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理赔责任。表面上看,两案中均有驾驶员未当场通知保险公司或公安机关而离开现场的情形,但两案的处理结果却截然相反,在外行人看来,颇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意味。但实质上,两案的处理结果不同完全是由于两案的具体情况不同所导致。在此类案件中,需要着重考虑的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逃逸不赔条款的效力及其适用中的判断标准

        肇事逃逸系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属于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规定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因此,笔者认为,在从合同条款的文义中可以解读出逃逸或逃离现场的情况下,该条款虽然属于免责条款,但不属于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的“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不应认定为无效条款,而且肇事后保护现场与不得酒后驾车一样,属于驾驶员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适用逃逸不赔条款时不应苛求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倘若从合同条款的文义中无法得出只有在逃逸或逃离现场的情况下保险人方可拒赔结论,而是宽泛地表明只要驾驶人离开现场保险人即可拒赔,则该条款属于“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格式条款,应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认定为无效条款,而不论保险人是否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因此,在多数情况下,逃逸拒赔条款为合同有效条款,被保险人仅仅以保险人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为由否认其效力的,原则上不应予以采信。

        在逃逸不赔条款的适用过程中,并非只要发生驾驶员离开现场的情况保险人即可当然拒赔,而是应当界定驾驶员离开现场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如果不构成“逃逸”则该条款不具备使用条件,保险公司仍应承担理赔责任。

        从文义上理解,离开现场并不等同于逃逸。从法律规定来看,一定条件下离开现场是法律所允许的。笔者认为,在驾驶员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判断是否构成逃逸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衡量:

        1.离开现场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所谓必要措施,指以拍照、摄像或标记车辆位置等方式,为判断事故原因、责任或损失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据,已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一般能够表明驾驶员无逃逸的主观故意。

        2.离开现场是否有合理、正当的理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等候处理是每个司机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因此即便肇事司机已采取相应必要措施,仍需考察其离开现场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正当,以免肇事司机利用必要措施规则逃避法律责任。

        3.是否有证据表明驾驶员不存在非法驾驶状态。驾驶机动车除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之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处于特定状态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在无法确认是否存在非法驾驶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构成逃逸,理由很简单,离开现场不能成为酒驾、毒驾司机的避风港。

        二、关于举证责任问题

        在前述两个案例中,案例一以原告不能证明不存在非法驾驶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例二以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存在非法驾驶情况为由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看似对同一事项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判断标准,但实质上二者的不同完全系基于不同的案情所造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证明责任理论,对于同一待证事实,证明责任的负担是不变的。而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因此在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中,被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理赔款时,尤其在肇事司机未及时报案而离开现场的情况下,要求被保险人负担证明事故原因、性质的证明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明确的是,不存在非法驾驶情形属于证据法上的消极事实,当事人原则上不应对消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无法证明不存在非法驾驶情形作为一个判决理由,其实质并非人民法院要求被保险人证明这样一个消极事实,而是要求被保险人证明其已尽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协助义务,即证明事故原因、性质。换言之,无法确认驾驶状态合法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未能完成的证明责任实质上是未能证明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而非不能证明不存在非法驾驶情形。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当直接要求被保险人证明不存在非法驾驶情形,而是要求被保险人证明事故原因、性质,根据被保险人所提交的证据来判断是否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并在此过程中判断能否排除非法驾驶情形。

        根据证明责任理论,对于同一待证事实,证明责任的负担是恒定不变的,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由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负担不利后果。但是,从举证负担的角度来看,如果一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经过初步判断对于待证事实有一定证明力,而对方当事人否认的,应由对方当事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会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进行调查、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对现场情况的勘验及对事故情况的调查通常是事发后第一时间的调查,其就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所作出的判断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认定中所形成的证据材料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证明力较强。公安机关对于事故的调查及相应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判断事故原因、性质及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非法驾驶情形的主要依据。故在被保险人能够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未确认肇事司机存在非法驾驶情形的情况下,有理由推定驾驶状态合法。在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若以驾驶状态不明为由要求免责,则应由保险公司就存在违法驾驶情形承担举证责任,上述案例二正属于这个情况。

        在案例一中,原告虽然在诉讼中也提供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接处警记录,证明被保险人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警,但由于原告所陈述的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除原告单方陈述之外公安机关并未能就事故原因、性质调查搜集到其他有效证据,故公安机关亦未出具相关事故认定书。该接处警记录仅仅能够证明原告在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法证实事故的具体原因、性质与责任,在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甚至无法证明原告所陈述的事故是否存在、肇事司机究竟是谁。故原告应就事故的存在及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承担进一步举证的责任以厘清事故原因、性质。

        一般而言,在两车(或以上)之间发生事故的,由于存在对方当事人,对于证据的审核判断往往较为便利。而在单车事故中,往往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性质只有肇事司机的单方陈述,证据证明力较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证据通常难以有效证实其陈述的客观性,往往连肇事司机身份都难以确认,更不用说排除非法驾驶状态,因此在单车事故中,若被保险人未当场报案并留在现场接受保险公司或公安机关调查,则通常难以排除肇事车辆存在不法驾驶状态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在公安机关未出具事故认定书,或公安机关虽然出具事故认定书但有证据表明公安机关未能就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进行核实的,仍应当要求被保险人对肇事司机驾驶状态合法承担证明责任,无法证明则应作出不利推定。否则,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将成为酒驾、毒驾等非法驾驶者的避风港,无法有效倡导合法驾驶、遵章守纪的良好驾驶风尚,不利于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行为指引功能。

        (摘自《交通事故肇事者离开现场情况下的保险责任判断》,丁晓峰,《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2期(总第769期),有删节)

        相关案例

        1.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就医离开现场,通知他人报警并未逃避法律追究,不构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许女士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交通肇事逃逸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免责事由,判断其是否成立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离开现场是否“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为了及时就医离开现场,并通知他人报警、保护现场等,可认为其未逃避法律追究,不构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来源:上海法院网 2014年8月27日

        2.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事故现场,即使报警接受处理,但未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据此免责——侯某诉郑某、夏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对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作出了免责条款的规定,如果其在签订合同时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该免责条款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事故现场,即使报警接受处理,但未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据此免责。

        审理法院: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浙江审判》,2016年第1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来自:仟律网

2957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交通事故保险责任交通事故肇事者离交通事故肇事者离 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赔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补办驾驶本需要什么

补办驾驶本需要什么?

律师解答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

时间:2022-06-08 13:52

845次阅读

开车打电话罚款多少

开车打电话罚款多少?

律师解答   开车打电话罚款200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

时间:2022-06-07 15:39

746次阅读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

时间:2022-06-07 15:35

986次阅读

驾照多久可以扣分

驾照多久可以扣分?

律师解答   一、拿到驾驶证就可以扣分了,C1驾驶证实习期扣11分内,对驾驶证无影响,正常交罚款扣分就行了。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学习考试。根据公安部《...

时间:2022-05-18 11:22

1232次阅读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吗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吗?

律师解答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的,酒驾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时间:2022-05-17 15:49

1631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指导案例:交通肇事连环碾压致死,前后车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何认定?​关于交通事故赔付的20个问答,你一定要知道!最高法: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26个指导性意见(2022版)男子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主动赔偿4.6万后反告受害者敲诈!法院:不当得利,需退还超载翻车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却把“路”和“电线杆”告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出租车绕行车费翻倍,却向乘客甩锅?法院判决:该罚!都2022年,还有人问交强险标志和年检标志要不要贴?男子没驾照用女友名义买车,开车撞人后女友需担责吗?法院这样判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0个司法观点(2022版)高院再审裁判:退休律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按这个标准认定历经一审、二审、抗诉、再审: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发生交通事故,这些情况下一定不能“私了”!买报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卖方是否担责?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10个司法观点(2022版)被酒驾的追尾了,私了协定后反被告敲诈勒索!?“记0分、罚0元”的罚单,算处罚吗?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死亡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另一方是否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车主纵容他人醉酒驾驶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案件,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案件,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认定?【案例解读】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建议收藏!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案件中认定残疾赔偿金的11个裁判规则(2022版)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认定我的责任,为何我要担责?交通事故私了约定“两清无责”, 被保险人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中院二审改判!驾驶员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无证驾驶!未注销的报废车辆转卖后肇事 原车主是否担责【案例分析】男子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90万:“搭便车”出事儿,责任如何划分?最高法公报案例: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重大调整!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版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全文)实务要点:死亡侵权案件中的丧葬费是否包括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交通事故这3种情形,可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1月1日施行)高院再审明确: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且经鉴定没有修复必要的,不应支持停运损失!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担责?民法典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