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房屋交易不成功,中介是否能索要服务费?

发布时间:2017-12-14 10:07:39

阅读量:20164

房价上涨,租房生活成为很多人不得不经历的过程。但是大多数人对关于租房的法律知之甚少,这也是导致租房纠纷产生的根源所在。所以了解关于租房的法律常识,对于避免纠纷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房屋交易不成功,那中介是否能索要服务费呢?今天小编以案说法,带您了解房屋中介那些事。

  普法案例

  2015年9月,张先生看到某中介公司在网上发布的房屋出售信息后与中介公司取得联系。此后,张先生经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与出卖人李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购房定金3万元。几天之后中介公司告知张先生因李女士的配偶不同意出售房屋,因此买卖合同无法再履行了,只能解除买卖合同。随后中介公司将收取的定金3万元退还了张先生。2016年4月,中介公司以促成了张先生和李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先生至今尚未支付居间服务费为由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支付居间服务费及滞纳金共计2.5万余元。

  法律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介公司虽居间了张先生与李女士之间的房屋交易,但在合同签订后因李女士与其配偶协调问题,交易关系并未成功,居间合同的目的并未实现。中介公司要求张先生继续支付居间费显属不当,有违公平原则,故判决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中介公司不服上诉,仍坚持称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已经完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与中介公司无关,张先生应当全额支付居间服务费。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中介公司的上诉请求。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判断房产交易居间服务完成的一般标准以及提供房产居间服务的中介公司应尽的职责范围问题。

  第一,关于居间服务的完成标准问题。《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可见,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有效成立的合同,是判断居间服务完成的一般标准。此种情形下,委托人一般应当支付居间服务费。

  本案中,三方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中也确实约定了居间服务完成的标准,即: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买方应向居间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虽然李女士未经其配偶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李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实是有效的,只是能否顺利履行需要根据全部权利人的意见确定,貌似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房产交易中,居间方应尽的职责范围问题。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交易信息是其最基本的义务。

  本案中,中介公司在明知李女士有配偶的情况下,仅凭李女士出示的产权证以及李女士自己书写的无共有权人声明,没有审查出售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其配偶是否同意出售等与订约、履约等有关的重要事项,即认为李女士有权出售房屋,督促双方签订了存在重大履行障碍的《房屋买卖合同》。事实证明,买卖合同最终不能履行正是因为李女士的配偶拒绝出售房屋所致,张先生的购房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致使买卖合同最终被解除,这与中介公司明显怠于履行调查核实的基本职责、没有提供专业水平的居间服务存在直接关系。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在促成双方签约之前,判断房产权属的真实情况是必须的、也是最重要的审查事项。中介公司切不可急于求成,误以为只要促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即意味着完成了居间服务。实际上,对于存在先天履行障碍的“速成”合同,中介公司是无权主张居间服务费的。

  来源:智凡法务




来自:仟律网

120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房屋交易不成功,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1002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814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634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796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489次阅读

丰程程律师

丰程程律师

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网络侵权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金融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案件、刑事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0大法律问题+裁判观点+应诉策略卖房变为了借房,房子归谁?高院案例:父母为子女婚后资助买房,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借款房屋空置该不该交物业费?法院判了(含《民法典》新规)离婚后为成年继子女购房装修出资款的性质认定傻眼了!舅舅100多万元的房子被外甥30万元贱卖!法院这么判!最高法院:开发商破产后,购房户对不满足交房条件的房屋是否享有取回权?【律师普法】了解这些房产纠纷法律常识,买房不吃亏!购房者如何避免房产纠纷出现纠纷怎么维权?【实务指南】涉家庭房产纠纷六个典型案例|北京法院【实务】这些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看清楚,别入坑!《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你的房子可能要让别人住!法院发布:涉家庭房产纠纷六个典型案例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哪些证据?需注意哪些问题?律师:房产纠纷需要哪些证据?这里都列全了有哪些常见的房产纠纷最高法院房地产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指引案件速递|你买的房子究竟有多大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哪些证据?需注意哪些问题?发生房产纠纷需要哪些证据?这里都列全了处理房产纠纷的6个原则,记得收藏!婚恋中房产纠纷常见10大问题法律贴士|最高法:房地产纠纷案件37条裁判规则处理房产纠纷的6个原则,记得收藏!房产纠纷问答|3个典型家庭房产纠纷案例新!高院发布:“逾期交房、办证违约”9条审判指引最高法裁决: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对所购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按房价1/3收费?!《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法官说法:合法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原因被查封了,该如何补救?父母状告“啃老”儿子儿媳偿还购房按揭款,法院这么判!最高法观点:将房屋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最高法裁决:离婚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过户,不能排除法院根据房产登记权属的执行2020年这四种宅基地不能确权,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4大好处及5大风险民法典创设“居住权”,设定“居住权”的房子再无流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