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受权人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2.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3.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其他相关职责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的信息应当传递到质量受权人;所有投诉、调査的信息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委托生产的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召回处理情况。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一项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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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按照设计印刷,印刷厂当然不承担责任。设计师设计出的明显错误,当然由设计师承担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
李会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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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6
买到过期食品的赔偿一般是:1、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没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张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2、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
李碧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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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
李碧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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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1
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
李雪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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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7
质量受权人的职责:一、主要职责:1.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2.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李碧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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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1
商品质量投诉书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等。(3)
李会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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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6
1、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2、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李艳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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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7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假冒伪劣
李会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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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6
国内使用高仿机不存在违法情形,使用者不存在违法情况,只有制造这种的厂家可能会涉及商标侵权以及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
封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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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06
产品缺陷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或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产品达不到产品规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标准。(2)设计缺陷,指产品在
李艳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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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