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必须具有法定事由,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这些事由。从该条规定的精神上来看,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事由,如果在合同订立时即具有这些事由,先为履行义务一方如不知情,可以援用欺诈、错误进行抗辩,寻求救济;如果明知这些情况而仍签订合同,以身犯险是意料之中的事,就没有给予不安抗辩权保护的必要了。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既具有机遇,又充满风险。因此,订立合同与履行期届至时难免发生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在履约时发生严重恶化,致使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援用不安抗辩权。该事由对于相对人经营状况有着程度上的要求,即须达到“严重恶化”的程度。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在专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既然相对人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对于先为履行义务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就应该放宽,原则上只要有此类行为,不问程度如何,都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大-众对经营者商业信誉状况的评价。如果相对人在经济交往中屡屡违约,不讲信用,也可以构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事由。
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成立的条件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行使成立条件要求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总结有五点,只要满足其中的一点,即可享受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抗辩权利。以上内容由仟律网为您整理所得,如果您有相关情况或者有相关疑惑,仟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您进行咨询。
305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一、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一)主体要件不同。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
目前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特点:一是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高速增长。随着城镇居民财产增多和投资理财意识增强,2005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带动下,城镇居民的利息收入、股...
盗刷女友银行卡会被判刑?日前,河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盗刷女友银行卡的案件。被告人对盗窃女友银行卡现金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却坚持认为“平时两人的钱是混着用的,也会互相给对方送一些礼物,因此盗窃自己女友的钱...
债务转让方式和效力 (一)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务承担,...
案例:几年前,原本在某市澳门豆捞加盟店打工的38名员工,被毫无征兆地挡在店门外———已经有新来的员工干着他们原来干的活。他们上个月的工资也悬而未决。根据店里《澳门豆捞特许经营合同》显示,这家澳门豆捞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