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发布时间:2017-08-07 16:27:03

阅读量:247

  通常每年年中、年末,法院系统就会开展关于执行的专项行动,期间偶尔就会遇到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定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二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相关案例

  1.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的,构成妨害公务罪——钟某民等人妨害公务罪

  案例要旨: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因执行内容不同定性亦不相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执行人员执行司法拘留的,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伤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案号:(2015)余刑一终字第7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5-09-16

  2.对生效法律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以各种理由或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宋某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例要旨:对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以各种理由或暴力抗拒执行,导致村民多次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号:(2015)扬刑终字第00005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5-02-26

  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强制执行后又以暴力手段反执行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朱洪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案

  案例要旨: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在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后,又以反执行的手段将强制执行的内容恢复到执行前的状态,并毁损了部分财物,此种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而非妨害公务罪。

  案号:(1992)金刑特初字第1号

  审判法院: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由于2000年后金华县行政区划变更,金华县已经变更为金华市)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995年综合卷》

  专家观点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在修订前的刑法中,两罪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因而被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从广义上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也属于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范畴。但是,刑法基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客体的特殊性,将其单独罪名化,并在罪状中设置不同的具体构成要件。从行为手段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无特别限制,而妨害公务罪仅限于暴力、威胁的方法;从犯罪主体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仅限于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负有执行义务或者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后者则属于一般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的情形,例如,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判决、裁定的。对此,应按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来处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此外,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其他职务活动,如调查、取证、勘查、法庭审理等,则不构成本罪,而可能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摘编自《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第5版)(下册)》,王作富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

  2.区分妨害公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从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加以进行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具有相似之处:二者都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都是故意犯罪,且都具有对抗国家机关的故意;在客观行为方式上具有相似之处,如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时,其客观表现形式与妨害公务罪完全相同。两罪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客体是法院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正常活动;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害的是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

  (2)客观表现行为方式不同。妨害公务罪必须是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才能构成,且侵害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不要求必须有暴力、威胁的行为方法,只要是妨碍了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判决、裁定的,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也触犯妨害公务罪,这种情况属于法条竞合,应依照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处理,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不是妨害判决、裁定的执行,而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其他职务活动,或者虽然是阻碍法院执行判决、裁定,但阻碍行为本身在客观上和行为人主观意志上都与某一判决、裁定的执行没有联系,则应定妨害公务罪。

  (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妨害公务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以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挠,因此,一般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该罪;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法院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予以抗拒执行,其抗拒执行的方法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免责声明】:

  “邱丽丽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邱丽丽律师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邱丽丽律师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 合同纠纷合同法规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与放弃继

  导读:继承权之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照法律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权。那么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有何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

时间:2017-11-22 14:17

13312次阅读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票据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标准以及签发空头

  导读:区分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财物的取得是基于(使用)票据行为还是单纯的合同行为,即票据诈骗罪中的“使用”必须是以实现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本身功能、用途的方式而进行的使用。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认定,应以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在付款日有无存款金额及相应的担保。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  被告人陈某系鑫蒙公司实际负责人。2014年3月15日,陈某代表鑫蒙公司与冠旭公司签订《“233621”品牌产品授权经销协议书》并约定

时间:2017-11-22 14:16

10836次阅读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90%的企业不知道印章该如何管理及相应法

企业印章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旦在法律文件盖有企业印章即代表企业对该文件的认可,本文详细介绍企业印章的种类、用途以及企业印章该如何管理。

时间:2017-08-07 16:25

214次阅读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买卖过程中在地磅上做假如何定性?

范某、花某和沈某是老乡,沈某提议现在钢材废料价格太高,利用遥控器“捞点外快”,范某和花某表示同意,并由花某驾驶车辆,沈某承诺一次给花某1000元,由范某负责过磅

时间:2017-08-07 16:30

196次阅读

暴力抗拒执行该当何罪?

浅谈对外贸易合同纠纷中的质量异议期

  在日常的对外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为避免相关纠纷,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争议解决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产品质量异议期等条款,以便权利义务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加高效和权责分明。  出口商在投保中国信保的相关产品后,能有效规避对外贸易过程中面临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在其保险产品条款中明确了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除外责任内容。  中国信保一般贸易险保单产品的除外责任中列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违约、欺诈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代理人破产引起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出口商

时间:2017-11-22 14:16

1134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