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借款人向银行借款150万元,刘某与连某、林某、张某、李某作为担保人在《保证借贷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尚欠银行148万元的本金未还。银行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包括刘某在内的5名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案件的执行阶段,刘某向银行先期支付了25万余元。后刘某多次找借款人追偿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还款,并要求连某等4名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情回放
2014年4月,王某夫妻作为借款人,刘某、连某、林某、张某、李某作为保证人与厦门某银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50万元。合同约定保证人承诺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该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王某夫妻作为借款人,刘某等人作为保证人分别在《保证借款合同》上签字。
合同签署当日,银行将150万元贷款发放至王某夫妻的账户。2015年4月3日借款到期后,王某夫妻尚欠银行148万元的本金未还。银行遂起诉到集美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夫妻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包括刘某在内的5名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集美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该笔借款系王某夫妻共同债务,刘某等5名担保人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法院于2016年5月判决王某夫妻向厦门某银行还款,刘某等5名连带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该案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提起上诉,该案已经生效。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法院查封了刘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后刘某同意承担担保责任,但由于自身经济问题,刘某向银行先期支付了25万余元。
代偿款项后,刘某多次找王某夫妻追偿未果,遂于2017年6月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夫妻还款,并要求连某等4名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庭审现场
刘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刘某主张王某夫妻及连某、林某、张某、李某应偿还其已经代为支付的25万余元。庭审中,刘某提交了《保证借贷合同》等证据用于证明其系代王某夫妻代偿了25万余元的款项。王某夫妻及连某、林某、张某、李某,经法院传唤,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刘某: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刘某认为,其与连某、林某、张某、李某共同作为连带担保人,在主债务人王某夫妻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所有5个连带担保人都应承担连带还款义务,现其已经代王某夫妻向厦门某银行偿还了25万余元,其作为其中一个担保人,在偿还相应款项后,有权向主借款人王某夫妻和其他四个担保人追偿。
法院:原告可向其他担保人主张还款责任
经审理,集美区法院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的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借款人及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引起的追偿权纠纷。刘某作为保证人,根据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借款人王某夫妻代偿借款本息25万余元,该借款系王某夫妻的共同债务。刘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某夫妻追偿。但是刘某可否向其他4个连带保证担保人主张还款责任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根据该法条规定,若其中一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履行了还款义务后,可以向主借款人追偿,同时就主借款人不能偿还的部分还可要求其他连带保证人分担。刘某及连某、林某、张某、李某为本案案涉借款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因此刘某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就代偿的款项及利息损失向借款人王某夫妻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连某、林某、张某、李某进行分担。至于各连带保证责任人分担的比例,有约定的按各保证人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由各连带保证人平均分担。本案中,其他4名连带保证责任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证据证明5人有约定比例的分担,也即各连带保证人平均分担。因此,本案中刘某主张连某、林某、张某、李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实际上应表述为王某夫妻不能偿还的部分,连某、林某、张某、李某应各自分担刘某已代偿款项5分之一的份额。
据此,集美区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夫妻共同偿还刘某代偿的钱款25万元及利息;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中,刘某通过执行程序未能向王某夫妻追偿的部分,由连某、林某、张某、李某分别向刘某承担五分之一份额的偿还责任。
法官说法
在担保人代为偿还款项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但其是否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他各担保人又应承担何种还款义务呢?对此,承办法官李乐认为,一般情况下,银行向所有担保人诉请还款的情况比较普遍,而其中一个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比较少见,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在案件的执行阶段,主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而其中一个担保人代主债务人承担了部分还款义务,其后向另外几人要求追偿。从法律上讲,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就主借款人不能偿还的部分予以分担。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0
郑先生与尹先生(均为化名)之间有过一场名誉权纠纷的诉讼,被告尹先生败诉。败诉的尹先生在履行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随即将判决书张贴在小区内,郑先生认为,尹先生此举再次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又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审结这起名誉权纠纷案,法庭判决尹先生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郑先生书面赔礼道歉。 【案件回放】 郑先生和尹先生是同住一个小区的邻居,郑先生已届不惑,尹先生年逾古稀。2015年5月,两人因故发生纠纷,郑先生第一次诉至法院。郑先生在诉称,尹先生书写了他的“十大罪状”,作为证人在他与别人的诉
来源 | 昌尧讲税 作者丨马昌尧 合同多写几个字能少交税,倒听过不少 少写几个字还能少交税?还15万? 一个字值五万块?我不信!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信请看 【业务案例】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
一位女司机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但机智地运用所知道的交通知识与交警理论,最终非但没有赔偿非机动车受伤损失,还得到了自身车辆的损失
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按照债权债务发生时公示的股东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应当
当事人在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超出了私法自治的范围,不受合同法调整。不得起诉涉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