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9

阅读量:11323


  5岁的小女孩圆圆,在小区里玩耍时被突然倒下的一扇暗门砸伤。为解决赔偿纠纷,圆圆诉至法院。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日前对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应赔偿圆圆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9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回放】

  2015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5岁女孩圆圆在妈妈的陪伴下到小区内的空地上纳凉玩耍。这是一片两栋楼房间的休闲区域,一同玩耍的还有其他十多位家长和他们的孩子。空地一侧的墙面上,年纪稍大一点的孩子模仿着攀岩的动作在攀爬墙面。突然传来一声重物倾倒的沉闷声响,随即响起大人、小孩惊恐的尖叫声。圆圆妈妈发现女儿呆呆地坐在地上不能动弹,身后及身下有一大块碎裂的大理石板和生锈的铁质框架……原来,在孩子们攀爬的墙面上有一扇暗门,因连接处生锈老化发生断裂,致使门扇脱落倾倒,砸中了正在此处的圆圆。家人立即将圆圆送往医院诊治。经检查,圆圆右侧股骨干及左足1-4跖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2016年1月,长宁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民事赔偿案件。原告方认为,被告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对这起因暗门倾倒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负有全部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9.1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平时对暗门有检修,暗门上有禁止攀爬的警示标志,附近还有保安巡逻,加之事发时有其他小朋友在攀爬,原告家长未加制止,因此双方应该分担责任。

  庭审查明,倾倒并砸伤原告的暗门,里面是被告物业公司日常使用的公共管道井和绿化照明控制箱。经司法鉴定,原告损伤后遗症尚未达到伤残程度。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被告作为涉案物业的管理人员,虽然提供了平时检修记录,但尚不能证明暗门事发时的状况,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被告同时是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事发时其他小朋友的攀爬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再次,被告未能举证原告有过错,也无法举证具体哪些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原告的损害,因此应由被告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赔偿范围及数额,应根据原告诉请、法律规定及鉴定意见合理确定。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9万余元。

  【法律辞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法律百事通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彭昊律师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快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11日9时55分,原告被被告ZK公司员工邵某某驾驶的金杯车撞倒,经鉴定,造成原告十级伤残。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邵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认为:邵某某是圆通TJ公司员工,因邵某某的驾驶机动车是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圆通TJ公司和其总公司圆通公司承担。ZK公司与圆通公司签订了快递特许经营合同,是被特许与特许关系。邵某某驾驶的金杯车系ZK公司所有,但该车未上交强险。法院最终判决ZK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ZK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

时间:2017-11-22 14:16

12792次阅读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要承担

程某欲购买段某的汽车。双方经协商,程某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2000元给段某。段某为程某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程某定金2000元

时间:2017-11-11 09:58

209次阅读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张贴圈划判决书侵犯名誉权?法院:被告行为

郑先生与尹先生(均为化名)之间有过一场名誉权纠纷的诉讼,被告尹先生败诉。败诉的尹先生在履行完判

时间:2017-11-11 10:01

276次阅读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抢占应急车道酿车祸,赔钱又坐牢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司机小刚驶入应急车道,撞倒在应急车道施工的路政工人顾某,造成顾某及小刚车上的小刚父亲死亡。小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死者顾某的家属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小刚及肇事车辆承保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00余万元。  基本案情  小刚是刚满22岁的小伙子,刚刚步入社会的他在父亲的帮助下买了一辆货车,从事货物运输。长途货运非常辛苦,也容易发生意外,小刚父亲不放心,常陪同小刚一同出车。在一次运输途中,小刚行驶至青浦区境内一段高速公路上,看到前方车辆行驶缓慢,便心生侥幸,欲转向到应急车道超车。殊不

时间:2017-11-22 14:17

17774次阅读

女孩小区内玩耍被暗门砸伤 法院: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学员练车撞死人,教练被捕学员却不担刑责,

  澎湃新闻7日从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名驾校女学员在教练带领下上路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一名路人死亡,日前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该名女学员的教练江某。  今年9月16日,江某像往常一样带着学员骆某和陈某上路练车。学员骆某今年40多岁,已通过科目一考试,但科目二考了一次没通过,与同车的陈某是母女关系,当日是骆某第二次上路练车。  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时,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  据骆某事后回

时间:2017-11-22 14:17

1145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