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17-08-07 09:44:24

阅读量:281

  【基本案情】

  2012年5月20日,西某乐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2年4月23日起至2015年4月22日;王某同意在总经理助理岗位工作,西某乐公司安排王某的工作地点为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年薪税前190000元,每月发放11000元(税前)。

  2013年7月23日,西某乐公司将王某的岗位从总经理助理调整为人资行政部干事,职位职等薪酬调整至七等9级(每月大约3千多元)。

  王某对调岗不同意,当日即将工作移交,并于次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岗位调整即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王某认为公司未进行沟通沟通就贴出通知,将岗位调整,且调整后岗位不明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薪和岗位,如果作调整,要协商一致。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公司从仲裁、一审、二审,一直打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高院判决】

  浙江高院再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也约定,在西某乐公司与王某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

  本案中西某乐公司未与王某协商一致,即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对王某的岗位及薪酬作重大变动,既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不符,亦与法律规定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在西某乐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岗位及薪酬的情况下,依法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王某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而非第三十七条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为据,主张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无正当充分的理由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致使王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西某公司依法应当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案例警示】

  随意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员工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风险

  文︱劳动法库小编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郑彦律师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赠与房产已经过户能否要回来?

家住塘沽拥政里的王奶奶有3个儿子,她的老伴于前年去世并留下一套房子。兄弟几人协商,由大哥王强(化名)照顾母亲晚年生活,房子则归他。

时间:2017-08-07 09:48

167次阅读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没开车也被判危险驾驶罪 这是怎么回事?

  郭某自己没有开车,因为喝多了把车交给朋友黄某来开,自己坐在上面,而对方也喝多了,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不光黄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同车的郭某也被认定为共犯,被判拘役1个月。  怎么回事?请看详情:  黄某是苏州一家KTV的工作人员,而一向好热闹的郭某时不时呼朋唤友聚餐、唱歌,与黄某彼此认识了。2016年11月19日晚,郭某与朋友晚饭时喝了不少酒,可他不以为意,居然在饭后驾车载友,来到黄某所在的KTV继续娱乐。其间,他与黄某开怀畅

时间:2017-11-22 14:17

11329次阅读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出现交通违章先别急着交罚款,这7种情况

  来源 / 综合自央视社会与法、中国普法、人民日报  1、车辆被套牌  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证明这个违章不是你犯的。  如果套牌车和你开的车不是同一款车,只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和涉案车辆到场拍照取证即可;  如果套牌车与你同款,则需要证明被拍违章时,你的车辆不在违章地点,这时候停车票、高速收费票、监控录像等都有效。  除了套牌车,还有可能是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诉。  2、重复录入  现在很多交通违章都是依靠电子眼和电脑来记录的,虽然准确度比较高

时间:2017-11-22 14:17

19400次阅读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转载自法律顾问工作室公众号。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  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  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  以下来源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订阅号,作者:谭灿、李瀚文  理由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法

时间:2017-11-22 14:17

13220次阅读

从总经理助理降职为HR干事,员工能否辞职要经济补偿?

过失还是意外,“不小心”致人伤害构成犯罪

    案情简介  王某和何某是某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一天,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拉扯中,王某失手将何某推倒在地,何某的后脑接到了一块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不小心”之举,是否构成犯罪?  以案释法  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要认定此次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王某既然是建筑工人,应该很清楚地知道,工地上有很多建筑材料。将人推倒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王某应该是了解的,这里面不存在任何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因此,该事件不属于意外事件。此外,之所以认定王某是过失,而不是故意,是

时间:2017-11-22 14:16

23707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