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7-08-07 08:48:05

阅读量:255

  公司原总经理的辞职却让李超(化名)遭了殃,公司将李超归入了原总经理团队,将其从原“总经理助理”的岗位调整至“行政专员”的岗位。不仅工作内容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原来的年薪制也变化为月薪制。李超不服公司的调岗,申请仲裁时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2年,刚大学毕业的李超来到了广东某模具公司工作,有技术肯努力的李超在工作四年后被公司派至昆山的全资子公司工作。这一干就是十多年,2014年起李超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就约定李超的岗位为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1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的协议,约定李超的年薪为25万元。2016年年初,原总经理的辞职使得公司又任用了李超作为经理,并主持昆山公司的日常事务。然而半年不到的时间,公司一纸公告将其调整岗位至人事行政部管辖行政专员。因与公司协商无果,李超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李超的申请。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第一次庭审中,公司提供了一系列李超工作期间的邮件情况,从邮件中反应,李超在管理公司期间有多名技术人员辞职,以致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发生了问题。在庭审中,李超解释到,因原先的总经理辞职,该总经理下带的团队人员纷纷辞职,公司将员工辞职归咎为李超的责任不合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进行调岗,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而公司仅提供部分工作邮件,而邮件中仅反映李超对公司人事变动、订单情况的汇报,公司将公司人事变动、人员辞职归咎于李超并无依据,不能证明李超无法胜任工作而需要进行调整岗位。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是对总经理助理职务的细化,但是公司将李超由经理变为人事行政部管辖行政专员,跨越了两个职能部门,工作内容亦从从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变更为人事行政部管辖,显然工作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并非公司所谓的职务的细化,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就该变更与李超协商一致,而就李超提起仲裁申请这一行为而言,显然李超并不认同公司的调岗行为。

  最终,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公司支付李超经济补偿金200880元。公司不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后认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李超的工作岗位,并约定公司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调整李超的工作岗位时,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合同的方式进行办理。针对公司将李超由经理变为人事行政部管辖行政专员这一工作岗位的调整,公司不能举证李超无法胜任工作而需要调整岗位,不能举证该调整系职务的细化,不能举证曾按照约定变更过劳动合同,故承担举证责任的奔德公司无法证明调岗的合理性、合法性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并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行为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的损害,劳动者有权据此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终,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虽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但是用人单位单方作出的岗位调整对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应进行实质性变更,新岗位与原岗位应大致相当且调整具有合理性,同时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提醒各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进行调岗时应与员工进行事先沟通,并尊重员工自身选择,否则,不但有可能被员工“炒鱿鱼”,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 | 公众号“江苏高院” 文 | 汤秋婷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谢兰军律师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财务人员如何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帐款,是一项会计科目,指因出售商品或劳务所产生的债权,且该债权且尚未接受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

时间:2017-08-07 09:02

213次阅读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转载自法律顾问工作室公众号。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  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  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  以下来源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订阅号,作者:谭灿、李瀚文  理由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法

时间:2017-11-22 14:17

13239次阅读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方式的理解与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行为方式上大体表现为债权、股权、商品交易、生产经营四大类别。其中,采用商品交易、生产经营活动等形式规避法律监管,掩盖非法目的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手段多样,手法隐蔽

时间:2017-08-07 09:01

297次阅读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证券及期货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

证券及期货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

时间:2017-08-07 15:48

290次阅读

员工因被降级使用而辞职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最高检:强迫借贷行为,以抢劫罪或敲诈勒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14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2017-08-07 08:59

237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