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许多年轻人多是由于父母的压力而选择和自己相识没多长时间但条件相对合适的人结婚,但就是对彼此不够了解,结婚后的问题越来越激化,离婚率也就越来越高,而财产问题则成为了离婚的焦点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那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呢?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姻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如果实在不得已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希望大家能明白财产的划分,保护好自己的婚前财产。
来源丨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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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和朋友们的关系可以说非常密切,通过朋友们在微信公号内留言咨询的问题,发现很多朋友连基本的规定都不是很清楚,对于婚姻法的理解有很多常见误区。故成此贴,希望能给身陷误区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在现代生活中,会出现有继承权的两个以上继承人各执有效的遗嘱要求按照各自遗嘱分配遗产,有继承人执公证遗嘱,而有继承人执自书遗嘱,双方均不认可对方遗嘱,那么此时遗嘱该如何分配?请看下文案例。
导读: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各个子女,然后将部分财产过户给继承人,与之前的遗属内容相违背,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是否还可以继承按之前的遗嘱要求继承剩余遗产?该遗嘱是否还继续有效?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留有遗嘱 生前将财产提前给继承人 原告王某丙和被告王某丁系被继承人王某的亲生女,被告王某甲系被继承人王某的养女。2014年10月23日,原、被告之父王某因病死亡,生前留有房产一套。2013年8月24日,被继承人王某曾立下遗嘱,将涉诉房屋遗留给原告王某丙所有。
导读:继承权之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照法律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权。那么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有何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离婚、再婚的包容度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再婚家庭越来越多。而再婚家庭在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婚前财产或再婚财产的遗产分割问题也日益增多,亲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 案例一:半路夫妻能否继承婚前财产 邵某是省会一名退休职工,与爱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邵某邦和一女邵某玲。2004年,邵某的爱人在外出游玩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当时,两个孩子均已成年。2007年,经他人介绍,邵某认识了丧偶独居的林某,二人于当年下半年登记结婚。婚后,林某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