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考试作弊都受到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人们都在传考试作弊正式入刑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考试作弊都入刑了,如果不是,什么样的考试作弊才是违反法律规定、必须受到刑事处罚?
入刑的考试作弊的的类型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入刑的考试作弊并不是平常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它只针对的是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
国家考试包括哪些?
国家考试是指国家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人事、司法、医疗等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活动。
1、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考试)
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2、资格考试。
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等;
3、水平等级考试。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4、公务员考试。
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等。
来源 | 法律快车
0
老太去世后,子孙分完遗产,却又发现出了几个“新账户”,原来,其中一名继承人故意隐瞒。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而作为重要财产的房产往往会成为离婚财产争夺的焦点。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哪些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怎么去区分,怎么去分配,这里小编整理了20种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形,看看你属于哪一种。
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其遗产该如何处理呢?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外甥、外甥女要求继承舅舅遗产的案件。 前不久,袁某因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一套房产。袁某生前未结婚生子,其父母也已经去世。袁某的弟弟也已去世,生前未结婚生子。袁某的姐姐也因病去世。袁某生前由姐姐家三个子女陈大、陈二、陈三负责扶养照顾。发生交通事故后,也是由陈大、陈二、陈三垫付医疗费。现陈大、陈二起诉陈三要求依法分割袁某遗留的房产。陈三则称袁某生前曾口头承诺将自己的房产遗留给他,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而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