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占有较大的比重,《规定》沿用《规定(试行)》的做法,仍将“法定继承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并列为第三级案由,并在“法定继承纠纷”第三级案由项下列出了“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作为第四级案由。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也称无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二章规定了法定继承的基本制度,包括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须在下列情况下适用: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继承法》第l章、第2章、第4章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四部分的规定,以及《婚姻法》第17条、第27条的规定。
0
关于规范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收费的通知
四川省201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般在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而此时,要严格区分清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那区分之后这个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