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08年7月,杨某与孟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孟某承租杨某所有的房屋,用途为出售手工艺品。次年3月份,杨某决定出售涉案房屋,并将之告知了孟某。孟某表示可以购买,但要看看价格如何,在杨某报价65万元后,孟某则称需要时间考虑。15天后,杨某带人来涉案房屋查看,并再次询问孟某是否同意以该价格购买,同时明确告知孟某已有其他人准备购买,正在商议价格,如果晚了就出售给他人,不过孟某可以继续使用至合同期满,对此,孟某还是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同年5月份,孟某在向杨某交付当月租金时同时提出,同意以此前杨某提出价格购买涉案房屋。杨某表示涉案房屋已经以6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孟某遂以杨某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杨某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涉案房屋。杨某则认为,其已经两次通知孟某,且通知价格比实际价格还低,但孟某均未明确表示其有购房意愿,应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应该驳回其请。
裁判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杨某已经通知过孟某出卖意图以及告知其出售价格为65万元,但该价格是尚无第三人购买时,杨某单方决定的出售条件,在第三人决定购买之后,杨某并未将第三人的购买表示以及具体条件告知孟某,故杨某并未尽到相应的通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某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确认孟某以同等条件购买涉案房屋。
律师分析
出售租赁房屋,不仅是简单的通知租赁人,租赁人不购买该房屋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而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通知房屋买卖合同才会有效。
第一,通知期限要求。《合同法》第230条以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均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3条和24条仅分别规定了出租人以拍卖方式出售租赁房屋的通知期限(5天)以及出租人通知后,承租人的一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15天)。因此,根据上述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可以得知,在一般情况下,通知期限为15天,拍卖的情况下则为5天。
第二,通知内容。出租人应该通知承租人,第三人所购买房屋的条件。另外,如果出租人对于出售房屋有自身要求,应当一并通知,如果第三人的买受条件发生了变化,出租人也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
第三,通知形式 。对于通知的具体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只要能够确保承租人尽快知悉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事实,行使优先购买权即可,并不要求出租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履行通知义务。
第四,未通知的法律后果。《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违反通知义务并侵害到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情况下,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以优先购买权被侵害为由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现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侵害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并存在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时,该规定并不妨碍承租人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
0
案例 程某欲购买段某的汽车。双方经协商,程某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2000元给段某。段某为程某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程某定金2000元。3天后,程某了解到段某故意隐瞒了该车曾出过重大事故并更换了改动机的情况,遂拒绝与段某签订合同。那么,程某能否要求段某承担违约责任? 说法 程某可以要求段某返还定金并赔偿因与段某协商购车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
案例 案例一 原告:程克。 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 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
买卖合同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合同的关键问题,如果当合同中未写明价格的话,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呢?如果有效,该合同又该怎么履行呢? 案例 小保是一家大型饲料厂的厂长,每月所需的饲料量十分大。小民是一家饲料加工厂的销售经理,小民在小利的牵引下找到了小保,并促成了交易,二人在2016年10月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约定了数量和支付方式、支付地点,但是忘了约定饲料的价款,收款结账时,双方对价款的多少争议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解决。 判决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且之前也无交易,因此按照订立合同时的
合同纠纷诉讼须知
协议是会有生效日期,它的签订时间也是生效的具体日期等,在拟定协议的时候很多人一时写错了日期,也及时认识到这个错误将协议涂改了,但是又担心涂改之后的协议效力降低,协议日期涂改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借款合同具体是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支付货币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