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从一个小案例看看,然后再具体分析哪些合同可以强制履行。
小案例
2010年3月买方张先生、卖方严女士在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居间下,签订居间合同一份,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张先生购买严女士名下位于上海市某区某室动迁安置房,房屋价款为人民币65万元,张先生在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房价款人民币55万元,剩余房款10万元在办理交易过户时支付,同时约定房屋限制过户期限届满后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署后,张先生依约支付了55万元,严女士将房屋交付给张先生使用。由于房价的上涨,严女士拒绝配合张先生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张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房屋买卖协议》继续履行并要求法院判决严女士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以及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 后认为原被告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一、张先生与严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继续履行;二、严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张先生将本案系争房屋产权过户至原告名下,张先生应于办理过户的同时支付严女士购房款人民币100000元;…
律师析案
从上述小案例中可以看出,网签买卖合同并非是强制过户的必要条件,买卖双方没有网签合同仍然可以判决过户。
其实,网签合同只是房地产交易部门为了方便房地产交易的管理,而推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房地产交易中的具体情况,买卖双方通常先签订居间方提供的格式版本的《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等形式的协议(以下统称“买卖协议”),买卖双方在买卖协议中约定在一定时间内签署网签版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在房价暴涨,尚未网签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情形下,卖方违约拒售,作为买方是否可以要求卖方强制过户呢?
这个问题关键要看签订买卖协议的法律性质,究竟买卖双方签署的是一份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是仅仅属于一份预约合同。
若是前者,则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强制过户;若是后者,则无法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于这类合同可履行的前提是买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否则,不能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的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买方的诉请,否则,即便支持买方的诉请,也会造成无法执行。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买卖协议可以认定为是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呢?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目前大多数居间方提供的格式版本的《房屋买卖协议》都具备了以上内容,可以说买卖双方签署的买卖协议就是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网签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否则应视为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针对此类问题就明确的作如下解答为:
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双方约定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对买卖关系予以确认。当事人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关系。
但是,若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仅仅是为将来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而签订,没有诸如价款支付、过户登记、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等关键性条款,则这类合同仅能视为一份预约合同。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前,买卖双方对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仍然需要双方磋商,达成合意。在此种情形下,显然不能强制当事人继续履行预约,否则有违契约自由的民法精神,也有违公平原则。
因此,买卖双方虽未网签合同,但签署的买卖协议,只要具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房屋具体坐落、价款支付、交付、过户、违约责任等,作为买方仍然有机会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强制过户。
最后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虽然买卖协议具备了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仍有很多条款需要在签订网签版本的合同时进行协商,若买卖双方在网签前,未能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网签不成,则应属于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
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例编写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 亿 裁判要旨 无偿搭乘情形下,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乘客可以依据过错责任要求提供无偿搭乘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提供无偿搭乘者没有故意或明显的重大过失时,可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同行的无偿搭乘人员增加或提高了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风险,且该风险是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同行的无偿搭乘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情 韩峰与杨先亮等四人商议租车到湄潭参加婚礼。嗣后,杨先亮请罗正阳送其到湄潭,罗正阳因与杨先亮系朋友关系同意
导读:定了!房地产税征收原则首次明确。房屋的评估值如何确定?房地产税来了,谁受影响最大?一文解答你的所有担忧和疑惑! 来源 / 央视新闻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①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②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
无证驾驶三轮车上路,撞到移位于道路白线内侧的水泥隔离墩,重伤不治。今日,鄠邑法院判决死者60%事故责任,公路管理方承担40%事故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13万元。 去年9月23日,谢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车在108国道行驶时,不慎撞到位于道路白线内侧的水泥隔离墩,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谢某被送医抢救,因伤情严重,救治无效死亡。2017年初,谢某5名继承人将涉事公路管理方起诉至鄠邑区法院,清求判处该公路管理方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2万余元。 鄠邑法院查明,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负事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
买了车险就高枕无忧了么? 然而并不是这样…… 保险这门道说浅也不浅, 许多老司机对此也并不十分清楚。 以下“六不要” 新老司机统统要知道~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1不要以为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 ➢ 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 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