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即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以案说法】
刘某与安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并坠入爱河。恋爱不到半年,因安某意外怀孕两人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殿堂。由于婚前缺乏沟通与了解,安某怀孕后又有强烈的妊娠反应,两人不能很好地理解对方,终日为生活琐事争吵。在安某怀孕20周时意外发现,刘某与一个女孩联系密切,经过一番调查确认刘某婚内出轨。安某向刘某摊牌后,刘某对出轨第三方的事实毫不避讳并径直向安某提出离婚。安某考虑到肚子里的小孩,不同意刘某的离婚请求。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女方处于怀孕期间且不存在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是由,遂裁定不予受理。
【大律师点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对在特定时期的妇女、胎儿及婴儿的特殊保护。对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一般包括: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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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区分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财物的取得是基于(使用)票据行为还是单纯的合同行为,即票据诈骗罪中的“使用”必须是以实现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本身功能、用途的方式而进行的使用。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认定,应以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在付款日有无存款金额及相应的担保。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 被告人陈某系鑫蒙公司实际负责人。2014年3月15日,陈某代表鑫蒙公司与冠旭公司签订《“233621”品牌产品授权经销协议书》并约定
作者 | 吴春玉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总行高级法律顾问 来源 | 法商之家 法务小伙伴儿们,不管你们在哪个行当,你们在草拟、审查、修改合同的时候,可曾看到或者亲自写下如下违约金条款:“如你方违约导致我方遭受损失的,你方须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对这样的违约金条款看着眼熟,或者自己干过这种事儿,那么你就要小心了,不是我吓唬你,将来对方一旦违约,你有可能一分钱都要不来! 有的小伙伴儿就要问了:Why? 老吴你可别在这瞎扯淡了,我们的格式合同一直就这样写的,都是法务大咖拟定的,有什么不对
管某与易某于1992年结婚,2001年8月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和双方所欠的债务及女儿的抚养问题作了约定,制作了书面协议并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协议书内容如下: “管某与易某共同拥有房
案情一原告:程克。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作为商品房买卖
【审判规则】 行为人通过支付预付款与房屋所有权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经房屋所有权人过户登记获得房产。而后,行为人将房产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借款,并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致使房屋所有权人的房款与抵押权人出借的借款均无法追回,应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犯罪既遂的节点为房屋所有权人应被骗而办理过户登记,丧失对房屋的控制,故房屋所有权人为合同诈骗被害人。因抵押权人并非基于行为人欺骗陷入错误认识遭受损失,而是基于抵押合同关系遭受民事违约损失,故抵押权人并非被害人。 【基本案情】 一、基本案情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