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赵先生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为赵先生缴纳有工伤保险。2012年12月30日赵先生因工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赵先生所受伤情为工伤,工伤等级为10级。2013年1月30日赵先生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退休条件,不能享受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2013年6月开始,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向其支付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告均予以拒绝。故原告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支付该待遇。诉讼中,被告强调,原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再就业问题,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官说法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其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对再就业所产生损失的补偿。
《社会保险法》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未明确规定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导致劳动关系终止情况下,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待遇。
本案中,因原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但原告因客观原因并未办理退休并开始享受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其仍需通过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工伤给其带来的身体伤害一定程度上对其劳动能力造成损害。此种情况下,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终,我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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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无法判断这个孩子的心里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慌还是快意?已经有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了,不多分析。下面小编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件,所有的是非对错都交给法律吧! 罗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罗某已满十六周岁,且智力正常。那么罗某就应该为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各种销售方式层出不穷,令我们眼花缭乱,也因此会变的晕头转向,不知其意。最令我们傻傻分不清楚的估计就是直销与传销了,其实从名字我们就可以大致明白两种销售模式的具体做法了,直销是直接从工厂经一级渠道到消费者,传销则是通过发展人头销售产品,这是坑人的做法,在我国是非法的。那么怎么区分直销和传销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成为直销人员,不需要交费或购买商品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二、有些人,直销企业
来源 / 综合自央视社会与法、中国普法、人民日报 1、车辆被套牌 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证明这个违章不是你犯的。 如果套牌车和你开的车不是同一款车,只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和涉案车辆到场拍照取证即可; 如果套牌车与你同款,则需要证明被拍违章时,你的车辆不在违章地点,这时候停车票、高速收费票、监控录像等都有效。 除了套牌车,还有可能是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诉。 2、重复录入 现在很多交通违章都是依靠电子眼和电脑来记录的,虽然准确度比较高
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 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 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
开车在路上哪有不挨刀,违章罚款都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城市交通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一不小心闯了红灯,6分就这样给飞走了,12分远远不够。所以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总有这么一批人专门替人销分,从中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1分能卖到两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特别是现在新交规出台,12分动不动就没了,黄牛党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这样长期以来,对于车主来说,分数可以都是12分,无论你扣了多少分,只要有钱,黄牛定会想方设法的帮你解决。这样一来,交规对于驾驶员失去了约束性,因此交警部门在这方面也进行严厉打击,新交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