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卢某,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易县。
委托代理人靳红光,男,1985年1月出生,汉族,保定市北市区。
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于某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许双全,河北颂和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张学梅,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卢某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原告郑宝华于2015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卢某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卢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900元,减半收取10950元,价格鉴证费25000元,均由原告卢某负担。
审 判 长 李凤信
审 判 员 韩伟英
人民陪审员 宋骏驰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陈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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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某、汪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芳到庭参
导读:迟延运输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因天气原因,还是航空管制等其他原因。如果遭遇了航班延误,迟延运输的责任该如何认定?乘客又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迟延运输的责任认定这一问题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专家观点,供读者参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修正)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
【裁判要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履行报警并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同意他人来现场冒名顶替,未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是驾驶员的身份,导致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无法对其本人进行相关的检测; 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1日22时左右,徐伟驾驶苏F×××××号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通启高架路园林路匝道口西侧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所驾车右前部碰撞高架隔离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那么在何种情况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失效呢?下面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案例 保某与民某共同出资盖了一栋三层住宅。约定:一层由保家居住,二层民家居住,三楼暂时作为仓库使用。后民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各种销售方式层出不穷,令我们眼花缭乱,也因此会变的晕头转向,不知其意。最令我们傻傻分不清楚的估计就是直销与传销了,其实从名字我们就可以大致明白两种销售模式的具体做法了,直销是直接从工厂经一级渠道到消费者,传销则是通过发展人头销售产品,这是坑人的做法,在我国是非法的。那么怎么区分直销和传销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成为直销人员,不需要交费或购买商品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二、有些人,直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