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为什么不归我?
2016年3月,穆思琦以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假冒石光和杜锡锦的代理人,将石光和杜锡锦拥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好友石伟民名下,之后,石伟民将房产转让给并不知情的惠琳,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石光和杜锡锦知晓后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房产转移无效,所有权仍然归己方所有。当地法院于2016年9月开庭审理此案,支持了石光和杜锡锦的诉讼请求。
大律师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参照上述法律规定,虽然石伟民与惠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在惠彬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实际支付了该房屋合理价款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不能认定惠琳善意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但依据合同效力区分原则,惠彬与石伟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惠彬认为石伟民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向石伟民请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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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是否需付加班费?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和值班虽然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所以,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不能主张加班费。但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享受相应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个人在工作中受伤以及致他人伤害等事件的发生,受害人与侵权责任主体在受害人受伤后对是否为雇佣法律关系还是承揽法律关系的界定,各持一词
来源:安庆法院网 ┃作者: 赵柏武 近日,弥陀法庭审结一起包含一辆铲车在内的三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轮式铲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否应投保交强险及本次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各执一词, 那么轮式铲车到底是否属于机动车?本次交通事故中原告损失应由谁承担?下面简要进行介绍和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8日,詹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汽油机车在超车过程中,与迎面临时停放在路侧轮式铲车(系查某所有)旁的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碰,发生致詹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
郭某自己没有开车,因为喝多了把车交给朋友黄某来开,自己坐在上面,而对方也喝多了,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不光黄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同车的郭某也被认定为共犯,被判拘役1个月。 怎么回事?请看详情: 黄某是苏州一家KTV的工作人员,而一向好热闹的郭某时不时呼朋唤友聚餐、唱歌,与黄某彼此认识了。2016年11月19日晚,郭某与朋友晚饭时喝了不少酒,可他不以为意,居然在饭后驾车载友,来到黄某所在的KTV继续娱乐。其间,他与黄某开怀畅
怎样才能真正读懂你的工资呢?关于工资条的“五看一保存”,不懂你就吃亏了! 五看 1 看发放时间拿到工资条,首先要看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按照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果遇到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而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则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 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工资条拿到手后,看一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而且,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除了“三险”费用、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