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闫某认识了何某,经过半年的相处,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当闫某与何某准备结婚时,遭到了闫某母亲的反对,经过闫某与何某的不懈努力, 二人最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年后闫某生育了一子。转眼间儿子已经三岁了,何某在出差时认识了王某并与之发生了婚外情,当闫某发现这一事实时,以何某婚内出轨为由,要求法院判决何某净身出户。闫某的诉请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财产,直接走人。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甚至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予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
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而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
来源:于田法院 尹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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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主张购买的,转让股东是否可以放弃转让?
企业通过改制、买卖、共有物的分割、投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应及时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切勿为不正当目的而与他人达成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内部协议”
本来以为贷款能贷六成,签完买卖合同之后却被银行告知其所购的为非普通住宅,只能贷三成。三成与六成之间是300万元的差距,拿不出来就代表着千万元的“豪宅”就此泡汤。
某人于2004年4月7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经营某酒楼。2013年7月员工应聘至酒楼工作,2015年8月27日酒楼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销。同年8月30日,酒楼召开职工大会,宣布关门停业,通知员工不用来上班,请问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当今社会,合同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尤其在经济和经营领域的使用更是非常普遍,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通常情况下考虑的是合同带来的利益,而非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