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权利的保护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
| 来源:北京法院网 | 作者:商允超
诉讼时效通常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依据民法理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一)物权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二)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影响请求权。(三)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请求权、离婚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等。(四)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分割合伙财产请求权、分割家庭财产请求权等。(五)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
除此之外,也并不是所有的债权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中明确排除了以下几种债权请求权:(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支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上述列举的权利类型虽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但是我们也鼓励大家在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保护,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自身权利的行为做斗争。
0
案情回放: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无法判断这个孩子的心里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慌还是快意?已经有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了,不多分析。下面小编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件,所有的是非对错都交给法律吧! 罗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罗某已满十六周岁,且智力正常。那么罗某就应该为
【小编】家装之事基本上人人都会遇到,但很多家庭在装修时都不规范,比如仅仅是口头约定,不签署家装合同,殊不知风险由此而生。因为此类案件,如果签署装修合同,在法院就会被定性为承揽关系,定作人就不用担责,但若没有书面合同,工人说你是雇主,我是雇员,此时,定作人就有口难辩。 且看下列案例: 小吴在上海打工从事地板铺装工作,工作中操作机器不当导致受伤,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20余万元。由于未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小吴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就该起身体权纠纷案做出判决,驳回了小吴的全部诉讼请求。 【
夫妇贷款买车不还贷 名下“大奔”今被扣
白领伪造履历拿高薪 解雇后索赔30余万被拒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A.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B.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