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主卖房,反倒赔进去了143万!
这是怎么回事呢?
廖先生在南城森林湖拥有一套120平的房子
2015年11月,他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
他把卖房信息挂了出去,被陈先生看中
双方一拍即合
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书》,
陈生付了10万定金
当时东莞房价还没飙涨,价格不贵
120平总价才128万
廖先生刚卖掉房子后不久
东莞房价就开始飙涨模式
不出一年,森林湖的房子涨了一倍,
2万多一平了
廖先生看到房价上涨迅猛
觉得卖亏了,反悔不想卖了
想着等到高价时后再卖掉
能多赚不少钱呢!
买家陈生肯定不乐意了!
说好的128万卖给我,定金都给了!
你现在不卖了,怎么行!
我重新买房不得多花几十万上百万
我才没那么傻!
于是一怒之下把廖先生告上了法庭
我猜,房主廖某当时反悔可能这样想:
就算按双倍的定金赔20万
我多卖100多万
也还能多赚好几十万呢!
一年后的2016年10月,廖某把房子卖了
那时候东莞房价已经比较高了
森林湖的房价超过了2万
估计卖了一个好价钱吧
可能正偷着乐
对于这次购房纠纷
最近法院作出了判决
你猜后来法院怎么判了?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被告廖某已在2016年10月将这套120平米的房产出售给他人,继续履行已经不可能,原告要购买同小区、同户型、同面积的房产至少需要再支付差价约128万元。于是,法院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房屋在被告出售时的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后,该出售房价格为2675061元,与原被告签约时的价格128万,相差1391261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廖某退还原告陈某夫妇定金10万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391261元及中介费38500元。
廖先生不但退了10万定金!
赔了中介费!
还把房子涨价的差价被赔进去了!
这么一算,估计
房主到手的钱还不到原来的128万呢!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说,
做人要诚信啊!要有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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