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2015年从刘某那租赁了一商铺供自己经营使用,但商铺实际房东是陈某,租赁合同是直接和房东陈某签订的,签了两年,今年1月份到期。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为了租得门面我向我的上手刘某另外支付了3万元的门面转让费。现在门面已经到期了,房东陈某不打算续租门面,要求搬出,而我想要续租。我能否以交纳了转让费为由要求续租或者要求房东退还我门面转让费?
答:门面转让费不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租的理由和条件,房东并没有在租金之外另外收取费用,故也没有返还转让费的义务。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现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双方未能达成续租一致的话,你应当依法返还租赁物。而对于所谓的门面转让费,其实是你为了从你所租商铺的上手也就是刘某处获得该商铺的优先租赁权而额外的向上手承租人刘某支付的一笔费用,该笔费用,房东陈某并没有收取,且你也与房东陈某另行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笔费用是你与上手承租人刘某的行为,故对于费用的返还也不能向房东陈某主张。
0
合同审查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对合同审查都不会陌生,也可能都有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方法。
王某与谢某于1998年7月结婚,婚后多年不孕,经医院检查,是王某无生育能力。2004年下半年,夫妻二人通过熟人关系到医院为谢某实施人工授精手术2次
导读:效力待定的合同由于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诸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和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等,这些合同的效力在合同订立之时尚不能确定,须依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效力。那么效力待定合同该怎么办?如何有效处理呢?下面将为您介绍。 一、效力待定合同该怎么办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即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依法
刑事案件鉴定意见的采信
爱情来时海誓山盟都尽是爱,爱情去时狭路相逢仍不识君,我愿你的婚姻是因为爱情,也希望你的爱情都有保障,婚前协议只为你的爱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