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立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告知说明义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情况,劳动者也要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如果劳动者隐瞒,会不会构成欺诈?如果是欺诈,合同还有效吗?
案例:
27岁杨女士,已婚,但入职时在“婚否”一栏中填写了“未婚”。转正后发现自己怀孕,于是向公司请假休养。公司以入职时提交的资料与事实不符为由,根据合同单方解约。于是双方就劳动争议仲裁,隐瞒结婚的事实是不是属于欺骗?
分析: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定应聘者为未婚的条件是违法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以及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等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用人单位设定应聘者为未婚的条件,原因一般是劳动者如为已婚女性,在结婚生育等情形时因休假而导致单位客观损失。但是,劳动者有休假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在得知员工应聘时告诉其婚姻状况为虚假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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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1月6日电(记者邵琨)一个济南小伙在经历过一次查酒驾之后,“灵机一动”,产生了“碰瓷”的想法。记者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名小伙与他的3名同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近日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7年6月4日夜里,被告人李某等四人,在济南城区伺机等候敲诈对象,当被害人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离开时,四人驾车尾随,故意与孙某驾驶的机动车剐蹭。 据李某交代,他们故意与之发生剐蹭后,主动要求与对方私了。由于对方酒驾,害怕报警,便同意私了,给了李某3000块钱,事后李某四人将这笔钱瓜分。 李某
2012年2月19日,原告张某(甲方)与被告梁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分两次借给乙方人民币共计3000万元整,借款利息3%(月利率)。
处于离婚状态下的夫妻一方对外借贷行为如何查证?认定债务成立要依据哪些条件?本期小编围绕这些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专家观点和相关案例进行阐述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那么在何种情况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失效呢?下面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案例 保某与民某共同出资盖了一栋三层住宅。约定:一层由保家居住,二层民家居住,三楼暂时作为仓库使用。后民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