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门悦来镇的王某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为了一尝麻雀的美味,王某不惜在禁猎期内私自采用夜间照明的方法,非法猎捕麻雀45只,后因群众举报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就这起非法狩猎案公开审理并作出了判决。
法院庭审查明, 2016年9月30日晚,王某在海门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花园内,采用夜间照明等禁用方法,使用弹弓射杀麻雀。当晚9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前往上述地点,当场抓获王某,后经清点,王某一共猎捕了45只麻雀。因涉嫌非法狩猎,同年10月21日王某被取保候审。
后公安机关提供江苏农林厅文件,证明江苏省的禁猎期为每年三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并提供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三有”保护动物名录》,证明麻雀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海门市林业局、农业局出具情况说明,证明非法狩猎人员使用矿灯、弹弓、泥弹夜间猎捕麻雀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夜间照明行猎的狩猎方法。
庭审中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如皋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狩猎罪。案发后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王某表示服判,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
0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查询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
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因新车购买过交强险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2016年2月19日,王某向某销售公司购买某牌小型汽车一辆。经查,该车曾于2016年2月6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过交强险,并于2016年2月18日退保。原告王某认为被告的行为系二次销售,故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款三倍赔偿。张家港法院为此至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确认此前购买的交强险是因为4S店在为他人上保险的过程中错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发到保险公司,导致错投了交强险,后于20
案情:2016年8月至12月,白某组织他人在其组建的“消遣娱乐V587”微信群内玩名为“北京赛车”的赌博游戏,即竞猜其中一辆或者多辆赛车的名次后押注,一块钱1分,最低押注5分。
今年1月25日12时许,闲逛的刘某行至王某家的枣园时,见园内的枣树根红枝壮,心里就“不舒服”起来。
交通肇事案件,是基层办案机关经常遇到的一种案件类型,也是司法实务中定性和处罚存在较多疑难争议的一种案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