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逃逸,各种赔偿的落实会更加困难。两辆机动车发生事故,一方逃逸了,另一方该找谁赔偿?若有无辜受到牵连的第三人受到侵害,又找谁赔偿?
遭受侵害的另一方找谁?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一方机动车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一般应由使用人承担责任,所有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若是对方逃逸,另一方可以考虑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是不是同一人。若不是,看看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没有过错的,如有过错,即明知道使用人没有驾照而出借机动车等,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当然,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的部分,都由逃逸的司机承担。
受到侵害的第三人找谁?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逃逸,机动车另一方应对第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双方因为过失造成第三人受到伤害的,因为双方的过错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形成共同过失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一方逃逸,那么受到侵害的第三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以后,即解除了全部行为人的义务。
承担全部责任的行为人,全部清偿后还可以向逃逸方进行追偿,要求逃逸方承担他应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
0
2016年1月初,戴某签订购房协议,购买射阳某小区二手房一套,谈定的价格为40万余元,并由其父亲当场支付首付款25万元,剩下的15万余元由戴某以二手房贷款支付,当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戴某。
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在维护治安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监控的同时,有时也不可避免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若邻居在他们自家门前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你的权利?你能否令他们拆除这个摄像头呢? 1案例 小李夫妇为了自家安全考虑,在自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邻居大妈每次进出都很不舒服,因为总感觉背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进出自己的家,却感觉像是在做贼,大妈感觉到这个摄像头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妨碍。对于通过打官司让小李夫妇拆除摄像头,大妈也不能肯定能得到支持,但是犹豫再三后,她还是试着向法院起
案情回放: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无法判断这个孩子的心里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慌还是快意?已经有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了,不多分析。下面小编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件,所有的是非对错都交给法律吧! 罗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罗某已满十六周岁,且智力正常。那么罗某就应该为
导读:交通事故,大家知道的一般都是发生在道路上因为种种原因车辆之间或者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导致的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后依法承担责任及赔偿事宜,但是,今天小编和大家说说,如果在施工场所内由于车辆操作不慎导致误伤他人,又该如何看待? 基本案情 2015年8月21日,被告马x所有的新A87xx号起重机吊装钢筋时将原告陈xx碰伤。当日,原告以“今晨2时许,工作中被高处坠落的钢管砸伤胸部及髋部”为主遂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相关检查提示:腹部脏器
5岁的小女孩圆圆,在小区里玩耍时被突然倒下的一扇暗门砸伤。为解决赔偿纠纷,圆圆诉至法院。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日前对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应赔偿圆圆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9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回放】 2015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5岁女孩圆圆在妈妈的陪伴下到小区内的空地上纳凉玩耍。这是一片两栋楼房间的休闲区域,一同玩耍的还有其他十多位家长和他们的孩子。空地一侧的墙面上,年纪稍大一点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