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司机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但机智地运用所知道的交通知识与交警理论,最终非但没有赔偿非机动车受伤损失,还得到了自身车辆的损失赔偿。你是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呢?一起来学习下吧。
1事件回放
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
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结果
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这些事儿,车主们必须知道!
2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
如果对方的电动车:
(1)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2)重量超过40公斤;
(3)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4)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电动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车进行鉴定。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知识,在关键时候还能帮自己一把呢!
来源:网络
0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7年7月25日出生于广东省廉江市,汉族,大专文化,原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见习民警,住防城区,户籍地防城港市防城区;因涉
导读:经常见到交通警察一个人处理违章并当场开据罚单,而且也没有制作过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直接到银行交钱就成了。 这种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那交警这种做法对吗? 裁判要旨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
2016年4月17日,原告唐某春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睦某桂离婚。唐某春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身份证及与睦某桂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庭审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
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纠纷与惨剧,发生交通事故后,伤亡几乎不可避免,那么什么程度的伤亡构成交
无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以相关抵押物置换保证担保,保证人仅以债务人的单方置换承诺主张免责的,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