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余某与黄某通过中介方房地产服务部的撮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余某将其拥有的某房屋作价85万元卖给黄某,黄某支付了首期购房款25万元,余款60万元由其申请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双方拟出同贷书后一个星期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和税务部门的完税手续,并一致同意委托某中介的戴某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后,黄某将房屋过户到黄某、郭某名下,后发现《同意贷款意向书》为虚假,黄某拒绝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后双方发生纠纷,原告余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戴某、冼某承担总额人民币8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戴某和冼某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后,委托王美美律师代理诉讼。
法院认为:买卖双方及中介方为房屋交易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应予履行。合同约定买方先交首期款,余款以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但在申请按揭贷款的过程中,按揭代理人出具虚假的银行同意贷款意向书,而物权变更登记的完成又导致按揭贷款无法操作。此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是按揭代理人的诈骗行为,不可归因于买卖一方。对此,被告黄某欲采取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和其他方式的房屋抵押贷款,而余某夫妻为避免风险而不同意提供房产证给黄某申请抵押贷款,这系属于非本人原因的情况导致按揭贷款没有及时办妥,到最后又因非归责于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办理按揭贷款,事实上买卖双方均没有违约。综上,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60、410条的规定,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至此,原告要求被告戴某等巨额赔偿的全部请求均未实现,王美美律师代理的戴某和冼某获得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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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我的事很简单,自己写一份遗嘱也是有效的,或者找人给我见证一下也有法律效力,为什么还要咨询律师或者做公证呢?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很多老年人往往因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对法律不够了解或疾病等,选择他人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而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内容、形式等均作出比较严格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代书遗嘱的继承纠纷案件中,大量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接下来,我们先看三个遗嘱无效的案例:① ▌立遗嘱人不签字,代书遗嘱无效 苏某的
普法 | 退租时,想把自掏腰包装修的东西和费用要回来,竟然......
近日,一则“杨乐乐被骗788万”消息被大量转载,受到网友广泛热议,讨论内容各有不同。一时间,“合同诈骗”也成为热词,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合同诈骗相关法律问题更值得关注。经济交易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到底如何划分?股权纠纷和合同诈骗两个法律程序如何进行?受损利益又将如何得到救济?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从表面上看,合同诈骗罪的实施者不按约履行合同,造成了合同另一方的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而经济纠纷也可能由于双方或单方的违约行为,即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也可能因为合同一方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合同
案例:口头作废的公证遗嘱 前年,陈爷爷的老伴因疾病去世了。老伴去世后,陈爷爷郁郁寡欢,生活总觉得了少了点什么。近一年来,陈爷爷觉得自己的身体也每况愈下,考虑到自己的身体情况,陈爷爷想立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两栋房产平均分给自己的一儿一女,便在孩子们的陪同下到公证处公证了遗嘱。 但是,自从陈爷爷立下了遗嘱之后,陈爷爷的儿子对陈爷爷就没有以往那么上心了,经常一两个月才去看一次陈爷爷,平时也没怎么打电话给陈爷爷,对陈爷爷的生活起居毫无过问。对此,陈爷爷很是心寒,几次三番陈爷爷都对贴心的女儿说,要把自己所
当事人双方发生借贷关系时,债权人通常会认为只要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自己的债权就有了保障。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即使存在有效的抵押担保,债权也不必然能够实现。而他项权利证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债权额、债权范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就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究竟是以抵押登记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下面就两个不同的案例展开讨论。 【案例1】: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申请执行与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