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8

阅读量:12887

 导读: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案件并不罕见,但是在事故中机动车辆与停在道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主死亡,责任如何划分呢?

基本案情


2014年11月30日19时05分左右,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新A217B0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拉载其姐夫李某某和李某某的朋友牟某某,从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回五家渠市,沿甘莫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第六师一0五团服务区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停在道路上的被害人孟某某准备驾驶拉载被害人王某某的无号牌“新蕾”牌二轮电动车相撞,致被害人孟某某死亡、王某某轻伤。经第六师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孟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王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系交通事故外力一次形成。经五家渠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孟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害人王某某不负此事故责任。



检察院指控




2014年11月30日19时05分左右,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新A217B0号小型轿车沿甘莫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第六师一0五团服务区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停在道路上孟某某准备驾驶拉载王某甲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孟某丁死亡、王某甲轻伤。经五家渠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孟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第六师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孟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王某甲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系交通事故外力一次形成。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裁判理由


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且未安全驾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够部分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裁判


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自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呼图壁县支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某某、孟某甲、孟某乙、孟某丙、蔡某某经济损失3261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甲经济损失83900元。

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某某、孟某甲、孟某乙、孟某丙、蔡某某经济损失120217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甲民经济损失45739.83元。

被告人王某某对上述判决主文的第三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某某、孟某甲、孟某乙、孟某丙、蔡某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杨西勇律师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 非诉业务劳动工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盗窃后慌不择路误闯派出所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被告人李文,男,1991年8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安化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09年7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安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时间:2017-08-07 17:30

254次阅读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核心内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赔偿的范围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等。下面由小编详细介绍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

时间:2017-11-22 14:17

18547次阅读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紧迫或缺乏相关经验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显失公平的合同时有出现,对卖房人而言,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体现为房屋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一、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  1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时间:2017-11-22 14:17

23785次阅读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车辆牌号被盗用冒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冒用他人名义登记注册取得车牌号,或者盗用他人的机动车牌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肖某驾驶车牌号为粤B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N挂号挂车,与顾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粤BS号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顾某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认定肖某承担全部责任。顾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肖某、主车车主A公司、挂车车主B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主挂车两个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过部分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时间:2017-11-22 14:17

11351次阅读

机动车与停在路上准备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车撞狗”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时间:2017-08-07 17:29

1275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