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给业主有偿粉刷墙体的时候,不慎摔下来,是谁的责任?工人与业主是否形成劳务关系?如果赔偿,怎么赔?
案例
王某与刘某是多年的朋友,王某于2017年3月买了一套房子。刘某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工人,自己私下也会接一些活。王某装修房子找到刘某帮其装修,二人口头约定,原材料等都是王某负责,刘某按10元一平方给王某粉刷墙壁。一次粉刷墙壁的时候,由于其所站立的木架断裂,刘某从架子上摔下来了。到医院检查后,刘某踝骨粉碎性骨折,经过鉴定确定为7级伤残。刘某要求王某进行人身赔偿,但是王某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坚决不赔。刘某将王某告知法院。
判决
法院判定王某、刘某属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双方对刘某受伤的后果应当由刘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刘某承担本案损失的60%,王某承担本案损失的40%。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因履行加工承揽合同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谢某)承担,定作人(谷某)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定作人存在过错,由定作人依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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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程某欲购买段某的汽车。双方经协商,程某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2000元给段某。段某为程某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程某定金2000元。3天后,程某了解到段某故意隐瞒了该车曾出过重大事故并更换了改动机的情况,遂拒绝与段某签订合同。那么,程某能否要求段某承担违约责任? 说法 程某可以要求段某返还定金并赔偿因与段某协商购车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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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聚餐就少不了大喝一场,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了司机们的共识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 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 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