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4

阅读量:23784


  【概念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关系成立。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从主体上看,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合伙等其他组织,双方地位平等,在人身关系上不具有隶属关系。从法律关系上看,双方的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

  【案例简介】

  2013年6月,甲应聘A公司业务员岗位,双方签订《劳务协议》,期限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公司每月5日支付甲上月劳务报酬4000元。2013年10月由于甲没有完成当月销售业绩,公司拒绝向甲支付当月劳务报酬,并以效益不好为由将甲辞退,未支付任何补偿。甲遂提起仲裁,认为双方应为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仲裁对其申请不予受理。甲诉至法院,公司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并辩称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约定,公司依据甲完成业绩的情况有权调整劳务报酬等事项,甲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且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务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甲当月未完成业绩,公司有权不支付甲劳务报酬,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于与无据。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甲与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依据前述【概念】,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看,一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另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从用工关系上看,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从法律关系上看,双方的权利义务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从而衍生出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时的补偿、赔偿金等法定义务。

  而在本案中,甲与公司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但协议中约定了甲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并且甲入职后受公司员工守则的约束,公司按月定期支付工资,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形,这些都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具备关于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实为劳动关系,故公司拒绝向甲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显然违法劳动法相关规定,因此法院支持了甲的诉求。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周向阳律师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危急情况下未经患者同意擅自实施手术,医疗

  现实案例:  张某的妻子李某在县人民医院接受剖腹产过程中出现了弥漫性血管内出血的症状。因李某子宫受过创伤,医院决定“必需进行子宫切除手术,否则母子性命难保。”可是医院在要求张某签字时,张某认为妻子很健康,是医院故弄玄虚,而且子宫切除后就不能再要孩子了,因此拒绝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无奈之下,为了李某的母子安全,医院主治医生联合签字并经院长批准,对李某进行手术。最终,李某产下一子,母子平安,那么,医院未经同意将李某的子宫切除,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律师解答:  医院不必为此承担责任,因为医生们不仅履行了自

时间:2017-11-22 14:16

11210次阅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自首情节同样适用交通肇事犯罪

  人民法院报3月26日第6版刊登了《自首情节不适用交通肇事犯罪》一文,该文作者认为交通肇事犯罪中,因肇事者有救治伤者、保护现场、等待有关机关处理的义务,若对肇事者适用自首情节则是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的两次从宽处罚,故不应适用自首情节。笔者认为,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自首作为刑法中的法定从轻情节,应同样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来看。该条规定逃逸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法定情节的目的,是为促使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救治受害者,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最限度的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时间:2017-11-22 14:17

11616次阅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侦查机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取得的证据不能作

王某新在担任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收受该镇亮金沟金矿负责人盖某林人民币2万元;收受该镇财政所会计金某人民币5千元

时间:2017-08-15 09:49

238次阅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没开车也被判危险驾驶罪 这是怎么回事?

  郭某自己没有开车,因为喝多了把车交给朋友黄某来开,自己坐在上面,而对方也喝多了,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不光黄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同车的郭某也被认定为共犯,被判拘役1个月。  怎么回事?请看详情:  黄某是苏州一家KTV的工作人员,而一向好热闹的郭某时不时呼朋唤友聚餐、唱歌,与黄某彼此认识了。2016年11月19日晚,郭某与朋友晚饭时喝了不少酒,可他不以为意,居然在饭后驾车载友,来到黄某所在的KTV继续娱乐。其间,他与黄某开怀畅

时间:2017-11-22 14:17

11357次阅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赔偿纠纷时,因当事人双方就赔偿协议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保险公司就以涉案鉴定是单方鉴定为由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要求下次开庭审理。法院经审核后认为,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不予支持。  2015年8月,原告崔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被告何某停放的车辆发生刮碰,造成原告崔某受伤与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崔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何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崔某经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右肩锁关节脱位。2017年

时间:2017-11-22 14:17

1289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