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4

阅读量:12928

 


 裁判机关绝不应允许户口代办业务变相成为贩卖户口的业务,也不应允许用人单位以“为劳动者办理了户口”为由限制劳动者的各项权利。

  某单位的一名员工提出辞职,单位要求支付十三万元,原因是单位为其办理了户口。那么,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以下统一称为裁判机关)应该支持单位的这一请求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裁判机关必须搞清楚这个“十三万”是什么性质的费用,还得搞清楚“办理户口”是什么性质的事务。

  第一,单位和员工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单位为员工办理户口,户口办下来后,员工不得在若干时间之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必须支付十三万元的违约金。

  这种情况,裁判机关不应支持单位的请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合同,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除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员工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同意员工的要求,并且依法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一切法律手续,否则单位就是违法。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况外,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单位和员工就“办理户口”事宜达成的是一般的民事合同,不是劳动合同的条款,双方在民事合同里约定:单位提供便利和劳务为员工办理户口,员工支付一定的劳务费。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相当于是员工的代理人,收取的劳务费相当于是代理费,裁判机关可以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的劳务费明显过高,裁判机关可以裁决适当降低,如果过低,可以适当增加。如何判断过高或者过低呢?这主要根据用人单位付出的劳动量来判断了,此时,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提供了多少劳动量,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法院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

  单位如果收取的费用明显高于劳动量的价值,那就跟贩卖户口差不多了,裁判机关不应通过判例向一些用人单位传递这种可以通过给员工办理户口获取高额报酬的信号。

  第三,为社会成员登记户口是政府机关的行政职责,不是用人单位的职责,谁有资格落户,谁没有资格落户,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是户口登记机关经过审核认定的,如果某地的落户条件之一是“在某类用人单位工作,跟某类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一个社会成员具备这个条件并且同时具备其他所有的落户条件,那户口登记机关就应当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裁判机关绝不应允许户口代办业务变相成为贩卖户口的业务,也不应允许用人单位以“为劳动者办理了户口”为由限制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更不能通过判例告诉公众这个国家有些用人单位有特权为员工办理户口而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则没有,当然,裁判机关也不应当鼓励某些劳动者投机取巧进入某类单位只是为了落户,这些都对裁判人员的智慧是一个考验,也对政府和立法者是一个考验。

  第五,员工与单位的类似纠纷并不少见,根本原因是中国某些地方的户口捆绑的利益太多,甚至拥有这些地方的户口就拥有某些特权,这对社会公平是没有好处的。这些地方应该对此加快推进改革,我的建议是,简化落户条件,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都可以落户:

  1,缴纳社保或者纳税满一定期限,比如满六十个月;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租赁和购买均可),并且连续居住满一定期限,比如满十年;

  3,在拟迁入地之外的任何地方(包括境外)没有房产,有房产的,需要在落户之前将其出售;(此项可以避免囤房炒房和向海外转移资产)

  4,无不良征信记录;

  5,无犯罪记录。

  来源:法律博客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周向阳律师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情侣运输贩卖毒品 双双被判无期徒刑

由于男朋友经济拮据,没钱买毒品,靖江一位女子心甘情愿地帮助男朋友运输贩卖毒品,以贩养吸。近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对情侣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7-08-15 09:47

293次阅读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医方对B超提示的宫角妊娠未予重视,致产妇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29日,患者李某至某三甲医院(以下或称被告)处就诊,超声检查提示子宫内膜增厚。2014年3月21日,原告因间断上腹痛3天至被告处就诊,经检查被告开具了肠胃素等药物治疗。次日,患者因腹痛加剧,至外院急诊就诊,并于当日在外院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孕21+3周,腹痛待查: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后行剖腹探查术、子宫破裂修补术,患者于2014年3月31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右侧宫角妊娠,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患者认为,由于被告未尽诊疗义务,未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

时间:2017-11-22 14:16

11408次阅读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毒品犯罪案件死刑适用的几种情形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兴衰,因而严厉打击的涉毒犯罪,是国家一贯的主张和立场,而且各级法院对于对毒品犯罪的惩处也是非常严厉,对证据的认定较为宽松。

时间:2017-08-15 10:01

294次阅读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概念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关系成立。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从主体上看,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合伙等其他组织,双方地位平等,在人身

时间:2017-11-22 14:17

23785次阅读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卖户口?还是合理补偿?

这笔钱,农村五种人可以免缴!

  眨眼一年又快过完了,来到了11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该到了缴费的时候,让农民又喜又愁。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都是血肉之躯总是难免得病。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比较低,如果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自己受罪的同时还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而据悉农民医疗费用如果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这也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农民们喜的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新农合的大病报销和范围也增加了许多,因此每到新农合缴费时农民们都十分积极。  愁的是要交纳近千元的费用,自新农合开始以来截止到现

时间:2017-11-22 14:16

11255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