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0

阅读量:11295


  案情回放: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无法判断这个孩子的心里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慌还是快意?已经有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了,不多分析。下面小编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件,所有的是非对错都交给法律吧!

  罗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罗某已满十六周岁,且智力正常。那么罗某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案件中,“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向鲍某的脖子,并朝身体要害部位连捅了八刀,后鲍某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的描述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生命被剥夺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以罗某的行为涉嫌成立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罗某会被判死刑吗?《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罗某不会被判处死刑。

  罗某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没有生活来源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这个案件中,罗某虽然年满十六周岁但是学生身份,并没有自己的生活来源就不用赔偿了吗?不是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所以他的监护人要进行赔偿的。

  至于要赔偿什么费用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后,在这个惨案中,鲍某亲属在获得罗某及其监护人的民事赔偿后,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人民教师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鲍老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死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学校或家属可向当地劳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么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者可以并存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可以明确,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所以说,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唐君律师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恋爱期间,情侣间赠送车辆、大额钱款、房产

非婚同居是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二人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同居。但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存在诸多风险,男女双方不能因为同居关系而产生与婚姻关系

时间:2017-10-19 16:34

245次阅读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无效

  作者|崔永峰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7年第11期  【裁判要旨】 当事人在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超出了私法自治的范围,不受合同法调整。不得起诉涉及诉权的放弃,排斥国家对纠纷提供司法救济,应不具有诉讼法上的效力。□案号 一审:(2015)洪民初字第00753号  【 案 情 】  原告:王飞。  被告:皮军英、裴祥。  原告王飞以投资持股方式与被告皮军英、裴祥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被告皮军英、裴祥为某置业公司的股东,该公司开发学府文苑小区。2014年11月15日

时间:2017-11-22 14:16

23709次阅读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中常犯的6个错误

  劳动合同作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各类原因在劳动合同中作出一些细节约定,但是有的约定却存在不当之处,甚至违反了法律规定。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六类常见错误。  错误一:试用期约定不当  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本是为了给劳动关系双方提供一个相互考察的机会,但一些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一些不当约定。较常见的错误有以下两种:  1、试用期期限约定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时间:2017-11-22 14:17

23911次阅读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2017最新抚养费标准

在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给与孩子一定的抚养费的,那么给与的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时间:2017-10-19 16:37

321次阅读

学生伤害老师致死,未成年人犯罪成本由谁承担?

定金担保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

  导读: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是有前提条件的,在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明确了“双倍返还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一、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第一,定

时间:2017-11-22 14:16

2357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