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7

阅读量:23747


  无效担保是指担保合同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的规定,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无效担保确认的方法

  依照《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是否无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法》规定的主体资格。

  担保合同有效的首要条件是担保人这一主体合格。也就是说,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法人,并且能够用自己的财产代被担保人清偿债务。只有具备担保人的主体合格,才不会导致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果担保人不具有订立该担保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则该担保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人实施的担保合同签订行为属担保人主体不合格: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没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擅自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

  (2)法律明确禁止实施担保活动的法人,如国家机关法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4)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5)未经授权而擅自进行代理担保活动或虽经授权但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而进行代理担保活动的公民或组织;

  (6)在涉外担保中,国家对涉外担保主体资格作了特殊规定。

  我国《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未经批准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没有外汇收入来源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入擅自实施涉外担保活动的。 

  2.审查担保合同的内容是否合

  担保合同的内容是担保合同的核心,因此担保合同的内容合法是担保合同生效的根本条件。合同内容合法,就是说合同的各项条款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因而是可以和能够履行。如果担保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国家将不予保护,也不赋予其法律效力。担保合同的内容无效,有各种表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合同内容不合法。

  (1)担保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被担保的主合同其标的、数量、价格等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而为之提供的担保;

  (2)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物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的物、未经许可经营的物;

  (3)担保合同条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担保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包括被担保人利益。

  有的合同内容虽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是违反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其同样使担保归于无效。

  3.审查担保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意思表示一致是担保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备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担保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应当确认担保无效。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1)担保合同是否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在胁迫或乘人之危、欺诈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

  (3)担保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规避法律的手段,即是否采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

  4.审查担保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

  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担保合同当事人不依照《担保法》规定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使用口头形式的,则构成担保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此外,《担保法》对质押担保、定金担保都明确规定,担保合同当事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向对方当事人交付财产并同时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如果当事人仅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但未交付质物或定金,其担保的形式将不发生法律效力。这里还必须强调的是,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从该条款规定看,《担保法》规定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时必须履行抵押物登记手续的,如果当事人不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而只订立书面抵押合同的,则可确认该抵押合同的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吉远来律师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 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公布 明确享受补贴范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  通知明确,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时间:2017-11-22 14:17

16897次阅读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微信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4月9日,广东省东莞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电科技公司)向倪先生的微信号(微信头像照片显示为上海某实业公司字样)发送了水滴标照片2份和报价单1份,协商水滴标采购事宜。同年4月15日,上海某实业

时间:2017-10-17 08:51

213次阅读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最高院: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

  裁判主旨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主体契约自由的体现,除具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和对守约方的补偿性功能之外,还应体现预先确定性和效率原则。约定违约金降低了发生纠纷时合同主体的举证成本,使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即明确违约后果,从而做到慎重订约、适当履约,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法、审慎、适当。  案例索引《西宁凯达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陈险峰股权转让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0号】  争议焦点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掌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进行调整?  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17-11-22 14:16

23748次阅读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离职还能拿到补偿金 这个福利必须要告诉你

  职场打拼,谁还没换过几个工作?  说走就走,貌似很潇洒  但是,也许还有一笔钱你没拿哟!  那就是离职补偿金。  什么是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时间:2017-11-22 14:17

11375次阅读

无效担保的确认方法!

王某彤非法拘禁案律师辩护获缓刑

2016年4月1日,被害人罗某滨通过同案人李某向汕头某公司借款,之后被害人罗某滨未再履行偿还义务,同案人李某一直向其追讨但未果。同年6月8日,为向被害人罗佳滨追讨借款,同案人李某在其公司,召集被告人王某彤及其他同案人在公司

时间:2017-10-17 08:44

215次阅读

吉远来律师

吉远来律师

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