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合同的关键问题,如果当合同中未写明价格的话,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呢?如果有效,该合同又该怎么履行呢?
案例
小保是一家大型饲料厂的厂长,每月所需的饲料量十分大。小民是一家饲料加工厂的销售经理,小民在小利的牵引下找到了小保,并促成了交易,二人在2016年10月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约定了数量和支付方式、支付地点,但是忘了约定饲料的价款,收款结账时,双方对价款的多少争议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解决。
判决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且之前也无交易,因此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履行地对该标的物价格的规定来确定价格。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标的、数量。可见价格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即使合同中未写明价格,该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进行补充。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的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的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小编提醒您:合同中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走
第一步就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价格进行约定,并补充协议的内容。
第二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就按照合同法中的有关该合同的其他规定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价格。
第三步,如果合同并没有与之相关的规定, 而且也没有交易习惯可以参照,就只能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履行地对该标的物价格的规定来确定价格。最后的最后就只能参照政府官方价格来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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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程某欲购买段某的汽车。双方经协商,程某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2000元给段某。段某为程某出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程某定金2000元。3天后,程某了解到段某故意隐瞒了该车曾出过重大事故并更换了改动机的情况,遂拒绝与段某签订合同。那么,程某能否要求段某承担违约责任? 说法 程某可以要求段某返还定金并赔偿因与段某协商购车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
张某与其前妻陈某于1995年建造了某社区16号房屋,双方离婚时经法院调解,约定离婚后该房屋归张某所有。
【裁判要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履行报警并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同意他人来现场冒名顶替,未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是驾驶员的身份,导致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无法对其本人进行相关的检测; 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1日22时左右,徐伟驾驶苏F×××××号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通启高架路园林路匝道口西侧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所驾车右前部碰撞高架隔离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
某服饰公司是一家集制造、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独资企业,为了扩大其品牌的影响力,2010年3月,某服饰公司委托一家摄影工作室为其公司的服饰产品拍摄并制作了精美的宣传画册
导读:迟延运输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因天气原因,还是航空管制等其他原因。如果遭遇了航班延误,迟延运输的责任该如何认定?乘客又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迟延运输的责任认定这一问题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专家观点,供读者参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修正)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