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文本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同样要负赔偿责任。
二、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当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以上内容的解答,我们了解到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这是由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作出了规定的,同时也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作出了要求。若一方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0
性质上是平等主体间实现债权的一种方式,其平等性表现在债权人可通过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对抗债务人,督促其履行债务,并可通过对留置物进行变价优先受偿来保护债权。
【裁判要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履行报警并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同意他人来现场冒名顶替,未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是驾驶员的身份,导致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无法对其本人进行相关的检测; 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1日22时左右,徐伟驾驶苏F×××××号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通启高架路园林路匝道口西侧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所驾车右前部碰撞高架隔离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 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 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
【律师通俗解读】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生效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订立,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史云峥、雷佳与万瑞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草稿》,虽然合同文本上有“草稿”二字,但万瑞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内容明确具体,对于合同当事人、标的物、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条件等合同基本内容进行了约定,符合要约的要素,史
转载自法律顾问工作室公众号。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 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 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 以下来源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订阅号,作者:谭灿、李瀚文 理由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