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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劳动者王某于2013年7月入职某食品公司,岗位为车间包装工人,后在工作过程中王某因受伤而住院治疗,出院后王某未回食品公司工作。后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某食品公司在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食品公司支付拖欠的2013年7月工资。仲裁委裁决王某与该食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食品公司向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病假工资。食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食品公司诉称其公司与山东人朱某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朱某为该公司介绍山东省的劳务人员,这些派
【案情介绍】 张某是某钢铁公司员工,2015年10月因交通事故受伤并前往医院治疗。2016年1月,钢铁公司通知张某,因其未上班三月余,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算自动离职,要求张某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按除名处理。但张某未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016年4月,张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钢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费。2016年5月,钢铁公司告知无锡市惠山区总工会,决定以按照旷工自动离职处理的方式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委随后终结仲裁活动。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钢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陈某于2015年3月进A公司工作,从事售货员岗位,月工资2500元,劳动合同期至2017年12月31日,A公
唐某是某镇政府出纳员,经单位同意,她用个人资料另行开立银行账户保管公款。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唐某为帮助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完成揽存任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流转合同应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