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发生后,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若是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双方就赔偿问题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当然,也可以由交警大队主持进行调解。
一般来说,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双方所达成的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只要是自愿、公平、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赔偿协议履行。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事与愿违,常常存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受害者病情恶化,花费医疗费过多,再次找肇事者索要医疗费等费用,即属于受害方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
那么,就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双方所达成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否有效,可否进行反悔推翻呢?
可以肯定一点是,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双方所达成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属于合同性质的。一般来说,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原则上是不可以反悔的,反悔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若双方之间达成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双方之间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则该一次性合同协议视为有效,则双方就不可以反悔;若双方之间达成的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存在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或存在诱骗欺诈等情况的,则该赔偿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那么这时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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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今年8月28日,丰城市农民韦甲,将儿子韦乙藏在家里的181张残破假币(每张面值100元)上交公安机关。这些假币中,有176张上的数字“100”遭磨损,5张上的数字“100”被圆珠笔剌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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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院和患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当患者觉得在医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出现纠纷时,作为比较弱势的患者在何种情况下有底气向医院请求赔偿呢?
周某、张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四个子女周甲、周乙、周丙和周丁。周某、张某分别于1994年5月、2015年9月去世,留有房屋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