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惊呆了!合同"少写3个字",竟然让公司少缴15万的税!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3

阅读量:23745


  来源 | 昌尧讲税 作者丨马昌尧

  合同多写几个字能少交税,倒听过不少

  少写几个字还能少交税?还15万?

  一个字值五万块?我不信!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信请看


  【业务案例】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司,该厂房财务核算的资产原值为1500万元(含土地),出租条件为: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2019年租金100万,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优化合同】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元、2019年租金1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至2019年租金2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纳税解析】

  一、增值税缴纳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5%。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第七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针对以上案例,结合相关政策,我们得知,对于出租土地或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协议中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也就是说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缴纳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两种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对房产税的缴纳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应缴房产税:1500×(1-20%)×1.2%=14.4万元(假设当地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20%)

  2018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9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14.4+12+12=38.4万元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200×12%=24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签订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仅仅是“免租金”这三个字,却将让企业多缴房产税14.4万元。

  该案例仅仅只是一个筹划思路,实操中,多缴房产税的现象说不定远远大于这个金额。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张玉娟律师 惊呆了!合同"少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惊呆了!合同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肇事者被判赔19.5万

  好好停在停车位里的车子被肇事者酒后驾车撞损,肇事方又不赔钱,家住浙江省温州市的林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肇事车主郑某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近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郑某支付保险公司赔偿款19.5万元。  今年5月30日晚上10点多,郑某在喝酒后驾驶自己的小型越野客车回家。路上,郑某的车撞上了林先生停放在道路停车位内的小型越野车,造成车辆受损。  经认定,郑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林先生车辆损失19.5万元。据了解,林先生的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

时间:2017-11-22 14:17

21756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新车购买过交强险 是否必然构成“二次销售

  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因新车购买过交强险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2016年2月19日,王某向某销售公司购买某牌小型汽车一辆。经查,该车曾于2016年2月6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过交强险,并于2016年2月18日退保。原告王某认为被告的行为系二次销售,故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款三倍赔偿。张家港法院为此至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确认此前购买的交强险是因为4S店在为他人上保险的过程中错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发到保险公司,导致错投了交强险,后于20

时间:2017-11-22 14:17

23829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最高法院法官: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关系探讨

  案例  案例一    原告:程克。  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  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

时间:2017-11-22 14:16

11318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出车祸对方责任拒不赔付时,保险能否来帮忙

  一、教你四步读懂“代位求偿”  当本人遇到对方负有责任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PART1:“代位”只针对车损,两种情况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  1、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求偿”来实现。  2、如“车辆停在路边被人砸了或者划伤了,不知道是谁干的”等特殊情况代位求偿发挥不了作用。在没有明确责任方的背景下,保险公司不会轻易接手代位求偿权。碰到这种损失,车主只能走常规的报案途

时间:2017-11-22 14:17

11321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派遣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待遇由用工单位还

  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是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它只是一种补充的用工形式。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这样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把劳动者派往其它单位,由劳动者为该单位提供劳务。该用工单位接受劳动者后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而劳动者的工资由派遣机构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该条款就对劳务派遣的范围作了一个规定:劳务派遣不能成为一种用工

时间:2017-11-22 14:17

11289次阅读

张玉娟律师

张玉娟律师

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