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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失范,法治之殇

发布时间:2017-07-07 09:34:10

阅读量:469

  习近平上任伊始,就高调宣称,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且立即付诸实际行动,自十八大以来,数十位“大老虎”和无数“苍蝇”纷纷落马。李克强也在多个高层会议和论坛强调,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法治思维的核心内容。作为执政党的首脑和政府首脑,如此高调强调依法治国,强力反腐,自建国以来,都是极为罕见的现象,这说明,一,这届中央政府充分意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因此,在各种重要场合都不遗余力地对我们的民众进行法治启蒙,二,我们的公权力运行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公权力的失范和私权利的被损害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历史关头。

  公权力和私权利是对立统一的,它们对立统一形成的有序格局就是秩序。公权力有国家暴力作后盾,具有天然的强制力和扩张性,但是不具备天然的合法性和正义性,因此只能严格按照程序赋予且必须被严格限制,否则极易戕害私权利,而失去其合法性。私权利是最古老的权利,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已天然存在,比公权力的产生早了很多时间,因此它具有与生俱来的合法性和正义性,但是由于人性具有自私和贪婪的弱点,私权利也容易被滥用,一般程度滥用的由道德进行约束,严重被滥用的则由法律约束。无论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利,滥用都将导致秩序的混乱和丧失,而秩序是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根本保障。私权利的滥用自有公权力假法律之手进行约束,除此之外尚有道德,宗教等社会习惯势力可以利用。而公权力的滥用更可怕,且难以约束,它带来的是权力的失范和寻租,腐败的横行和社会风气的恶化,公平和正义的完全丧失,最终产生社会动乱,彻底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损害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以往的维稳思维认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在于“刁民”们对于私权利的滥用,因此不惜动用国家武装力量对付手无寸铁的草根民众,其实他们又何尝不知“刁民”们产生的土壤是公权力被严重滥用,私权利被无情戕害的的社会现实?“刁民”之所以产生,维稳者们是真正的始作俑者,孟夫子云,始作俑者,其无后矣,正义终于到来,民贼终被打倒。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一个社会的底层民众的根本利益因公权力肆意滥用而被损害时,指望再用公权力的恫吓功能来恢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无异于缘木求鱼,舍本逐末。公权力被滥用,如何进行制约和防范?在民主国家,一般通过代议和选举制度实现公权力产生和运行的有序性,同时通过新闻监督保证其透明性,让公权力在阳光下产生和运行,则其滥用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

  因此,不能一谈到秩序,只想到限制私权利,在我们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专制传统的国度来说,限制公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更为紧迫。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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