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争议焦点
李先生表示,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现月工资按3000元发放属于无故克扣,公司不得擅自降低约定工资标准。因此,公司应按月工资4000元支付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工资差额3000元。
公司则主张,劳动合同虽约定月工资5000元,但未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双方实际已按3000元标准实际履行,且李先生当时未表示异议,应视为其已经认可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故不同意另行支付差额。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对李先生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30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分析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述规定明确了试用期工资三个底线标准:第一、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第二、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第三、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认定主要为解决“同工同酬”的问题,但在与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前提下,不能简单认定为工资的发放标准相同。而最低工资作为法定最低标准条款,亦不容许有所突破。实践中,更多采用以劳动合同约定作为试用期工资标准参考的依据。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该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恪守履行,即“有约定从约定”。
当然,也存在诸如本案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标准,那是否应参照法律规定或由劳动者主张,即按约定转正工资的80%处理,且该如何作进一步认定呢?
本案中,鉴于公司与李先生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则应审查双方劳动关系实际履行过程中确立的薪资标准。现根据查明的事实,即本案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标准已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李先生主张按照约定转正工资的80%为标准补足差额,于法有据。用人单位虽抗辩称,三个月期间的默示履行,可视为李先生对其支付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认可。但实际履行状态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又如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系数,且不论劳动者是否及时主张。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将约定条款确立下来。但劳动合同的变更可以基于书面协商一致,部分未尽事宜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新达成的合意,也是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向前发展的重要方式。应注意,任何方式的劳动合同变更,都不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突破口,以实际履行方式的变更也应恪守法律规定的底线。
0
公众的普遍意识中,交通事故造成一定伤亡或财产损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所为人熟知的形式无非是
导读:众所周知,定金在我们的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着,可您大概不知道定金是有很多种类的。事实上,不同种类的定金是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果的,所以大家在适用定金时一定要多加注意,依法适用。具体实践中,定金都有什么种类呢,这就是说,定金的种类一般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定金的种类 (一)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一、编制绩效考核方案的思路 2014年以来规范实施的PPP项目,大部分还处于识别筛选阶段、准备阶段或者建设阶段,目前进入运营期的项目还不多,受传统模式“重融资、重建设、轻运营”的思想影响,PPP项目各方参与者对项目执行阶段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政府方应加强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和建设,通过对PPP项目绩效考核和结果的运用,一方面能够为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付费支出、客观评价PPP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效果和效益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能实现监督社会资本方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促进政府方维护
导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一些争议。厘清这些问题,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恰当处理各自权责是非常必要的。 ▶先看试用期约定的四个“高级”错误 这四个问题之所以“高级”,因为其中个别问题可能连专业人士也把握不准。至于精神病与试用期关系,绝大多数的人并不了解。 ▌1、试用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