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惊呆了!合同"少写3个字",竟然让公司少缴15万的税!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1

阅读量:23977


  来源 | 昌尧讲税 作者丨马昌尧

  合同多写几个字能少交税,倒听过不少

  少写几个字还能少交税?还15万?

  一个字值五万块?我不信!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信请看


  【业务案例】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司,该厂房财务核算的资产原值为1500万元(含土地),出租条件为: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2019年租金100万,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优化合同】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免租金、2018年租金100万元、2019年租金1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2017年至2019年租金200万元,合同三年签订一次。

  【纳税解析】

  一、增值税缴纳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5%。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第七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针对以上案例,结合相关政策,我们得知,对于出租土地或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协议中约定有免租期的,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也就是说免租期间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缴纳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两种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对房产税的缴纳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应缴房产税:1500×(1-20%)×1.2%=14.4万元(假设当地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20%)

  2018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9年应缴房产税:100×12%=12万元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14.4+12+12=38.4万元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式应缴纳房产税:

  2017年-2019年应缴房产税:200×12%=24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签订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仅仅是“免租金”这三个字,却将让企业多缴房产税14.4万元。

  该案例仅仅只是一个筹划思路,实操中,多缴房产税的现象说不定远远大于这个金额。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祁军律师 惊呆了!合同"少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惊呆了!合同

卖方开具发票是否构成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司法实践中,买卖双方因发票问题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在这其中常常会出现买受人提出付款前应先开具发票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从相关规定来看,卖方负有向买方开具发票的义务,而且从商业实践上看,由卖方先开具发票,再由买方付款似乎已经成为行业规则。由此,有些买方认为给付发票是付款条件,卖方不开具发票的同时买方有权抗辩其履行付款义务。那在实际上,卖方开具发票是否构成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时间:2017-11-22 14:16

23707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酒后找代驾发生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

某法院判决:对受伤者的赔偿,除了保险以外,不足部分由肇事车辆驾驶者和所有者共同赔偿。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案例。

时间:2017-08-16 14:09

219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案例解析:解聘公司高管适用公司法还是劳动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用、解聘、待岗降薪、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相关的法律适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时间:2017-08-16 14:10

264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

时间:2017-11-22 14:16

15063次阅读

惊呆了!合同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关系探讨 :什么预约?

  来源 | 选编自《人民司法·案例》  作者 | 孙超 徐蓬勇 陈海鸥 施国强 侯德强  案情一  原告:程克。  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  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

时间:2017-11-22 14:16

11410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