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1

阅读量:18153

   案例

  2008年8月,于某在一家新开的商场租了一个摊位经营服装,当时交了1万元的押金,合同期限为3年,要求每半年交一次租金。由于总体经营状况不好,商场一直没有向于某等收过租金。但是2009年9月份的时候,商场突然向于某等收起租金来,而且要求一次交清,不交就解除合同,1万元的押金也就不退了。那么,商场有权

  在合同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么?于某还能要回押金吗?

  法律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全。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

  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于某等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押金具有担保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给付押全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全。本案中,于某应当按照约定每半年交一次租金,商场不能要求一次交齐,无权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来源丨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成音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祁军律师 合同没到期,商场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逆天了!复婚前同居期间所得竟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同居一段时间再复婚的,只要同居符合事实婚姻构成条件,期间所得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7-08-16 14:21

202次阅读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票据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标准以及签发空头

  导读:区分票据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财物的取得是基于(使用)票据行为还是单纯的合同行为,即票据诈骗罪中的“使用”必须是以实现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本身功能、用途的方式而进行的使用。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认定,应以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在付款日有无存款金额及相应的担保。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  被告人陈某系鑫蒙公司实际负责人。2014年3月15日,陈某代表鑫蒙公司与冠旭公司签订《“233621”品牌产品授权经销协议书》并约定

时间:2017-11-22 14:16

10778次阅读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欠钱不还却低价卖房 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债权人知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债权人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呢?

时间:2017-08-16 14:01

182次阅读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被租赁公司车辆撞伤找谁索赔?

一天,高某正常行走在人行横道上,一辆突如其来的轿车闯红灯行驶,撞到高某的小腿,为此,她共花去了两万元的医疗费用。而当她向车主主张赔偿责任时,使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时间:2017-08-16 14:05

208次阅读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骗取房产用于抵押借款的抵押权人不属合同诈

  【审判规则】  行为人通过支付预付款与房屋所有权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经房屋所有权人过户登记获得房产。而后,行为人将房产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借款,并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致使房屋所有权人的房款与抵押权人出借的借款均无法追回,应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犯罪既遂的节点为房屋所有权人应被骗而办理过户登记,丧失对房屋的控制,故房屋所有权人为合同诈骗被害人。因抵押权人并非基于行为人欺骗陷入错误认识遭受损失,而是基于抵押合同关系遭受民事违约损失,故抵押权人并非被害人。  【基本案情】  一、基本案情  被告

时间:2017-11-22 14:16

12373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