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上海XX传播有限公司、上海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XXXX语言进修学校健康权纠纷
原告刘某在参加沪上知名的电视节目《哈哈总动员》水上亲子竞技过程中,不慎摔伤。经过自身与对方协商始终未能得到对方任何赔偿,万般无奈找到周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索赔。
由于本案的被告都属于沪上知名的企业,维权必将是一场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对抗性较强的案件。(在很多涉及企业作为赔偿主体的案件中,往往企业主为了避免自己过多的损失,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聘请律师出庭应诉,不聘请律师的原告方由于庭审经验的缺乏,在许多赔偿比例和项目上缺乏有效的应对和抗辩)
本案成功之处在于:
一、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
由于本案涉及多因一果的共同侵权,接受委托后,律师详细了解整个活动的招募、培训、组织过程,奠定了四名被告的维权框架。
二、被告过错的认定
由于原告受伤的过程较为简单,故仅从现场的受伤过程入手,难以发现各个主体在活动的组织责任大小。通过律师对证据的逐项核实,站在更广更深的角度分析问题,得以确定各自的过错。
三、责任比例的认定
由于赔偿的比例需要法院结合被告的过错大小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律师在庭审辩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地位,帮助法庭分析清楚了各被告的过错点及其侵权行为与原告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
从本案的结果看,法院支持被告承担75%的赔偿比例,大大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由于各被告都属于财力雄厚的企业,故在履行判决上也较为顺利。各被告也都未提起上诉。
侵权赔偿律师不仅需要对侵权的事实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把握,还需要熟悉各种侵权赔偿在法律上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细则。甚至有些明显可以胜诉的案件,因为前期缺少律师的介入而丧失了最佳取证、固定证据的机会,造成后期维权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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