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栋,男,山西省运城市人。因为一点琐事,便持刀杀人,而且是两条年轻的生命。孙某栋穷凶极恶,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恐慌!案发后,经过运城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将其绳之以法。
法律是公正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11月15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在盐湖区对孙某栋执行了死刑。
2015年9月16日2时许,孙某栋在盐湖区一宾馆门口,因误推该宾馆老板的自行车被宾馆工作人员陈某某(被害人,女,殁年22岁)等人阻拦,便到对面一饭店后厨里偷拿一把菜刀返回,持菜刀朝被害人头颈部连续猛砍,后将被害人的头颅砍下挂在宾馆门把手上。其间,在场的被害人任某某(时年14岁)欲捡起手机报警,被孙某栋持菜刀砍致轻伤。
法院认为,孙某栋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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