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发布时间:2017-11-15 09:46:14

阅读量:146

  导读:同事之间相互帮助、彼此照应是理所应当的。可是,由于帮忙出现问题后如何划分责任、怎样理赔是必须弄清楚的。

  来源 / 《劳动午报》、法务之家

  最近,黎某与其业务主管梁某就因琐事引发矛盾,还把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扯了进来。

  黎某说,参加工作两年多来,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她与梁某都配合得十分默契。她的职务是公司的办公室文秘,主要负责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送等业务。

  “两个月前的一个早晨,梁某由于前一天熬夜睡过了头,来不及吃早餐便匆忙赶到公司上班。”黎某说,约一个小时后,梁某感觉饥饿难耐。可是,由于忙于审核文件,一时难于脱身的梁某让她帮忙买些早点。

  此时,黎某手头没有要紧的事。于是,她就答应梁某,并到公司附近的一家早点铺为其购买早点。

  出乎意料的是,在黎某买好早点返回公司途中,因为路面湿滑不慎摔入路边小沟中。连她自己也没想到,摔这一跤竟导致其左腿胫骨骨折。为治疗腿伤,她花去3万余元医药费。

  近日,黎某以其所受伤害发生在上班期间、属于工伤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公司的理由是:黎某系帮梁某办私事受伤,与工作毫无关联,不构成工伤。

  此时,一向态度和蔼的梁某也称,黎某所受伤害是其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致,其不能将受伤的责任往公司和他身上推。至于黎某住院期间的花费,基于与前述同样的原因,只能由其自己负担。

  遭遇这种尴尬的黎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目前,她迫切想知道的是:其所受的伤害是不是只能自食其果?有没有人和单位为她的伤负责?

  法官说法:黎某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公司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她可以要求梁某赔偿其损失

  之所以如此下结论的理由如下:

  其一,黎某的负伤情形不符合工伤构成要素,公司无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工伤的要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这三个要件是相铺相成、缺一不可。

  反观黎某的情形,虽然她是在工作期间负伤,但其受伤的原因是购买早点,目的也只是私下为梁某个人帮忙,与其作为公司办公室文秘,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送的工作没有任何关联,因此,她不是因工作而受伤。

  再者,从黎某所受伤害的地点看,该事故发生地也不在公司。

  鉴于黎某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故其不构成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也不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二,梁某应当承担黎某的伤害赔偿责任。

  黎某与梁某之间虽属帮忙,但本质上属于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关系,即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黎某属于帮工人,梁某是被帮工人。

  对于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从本规定可以看出,被帮工人免除责任的条件仅限于“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只要被帮工人没有拒绝,不管是有偿帮工还是义务帮工,都必须对帮工人所受到的人身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梁某应当赔偿黎某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是梁某不仅没有拒绝黎某帮工,甚至主动要求其无偿帮忙去早点铺购买早餐,此举表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义务性质的帮工。

  二是黎某所受伤害恰恰发生在履行帮工活动期间,与帮工活动存在密切关联。

  三是黎某并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也不能预见自己会受到伤害,但她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故其对伤害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错。既然如此,梁某作为帮工受益人应当为其支付经济赔偿。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郑波律师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放学路上孩子受伤,责任谁承担?

  对父母来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中心。而对学校来说,除了学习,孩子的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孩子在学校放学后受伤,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军军在某小学上学,该校有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但乘坐校车需登记并收费。一天放学后,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警方认定,军军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孩子明明应该是坐校车回家的,为何会在放学后进入高速公路呢?军军的家长将学校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调查发现,该校组织学生乘坐校车是根据校牌来

时间:2017-11-22 14:16

10474次阅读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用人单位能不能要求劳动者到指定医院就诊?

赵女士是某饮料公司员工。2016年3月入职该公司, 2016年7月,赵女士以怀孕需要保胎为由向单位提供了

时间:2017-11-15 09:45

204次阅读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陪客户喝酒喝死了,算不算工伤?看法院的判

陈林是某公司的销售,在工作期间,受两位经理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四人共喝了一瓶白酒,陈林约喝了

时间:2017-11-15 09:46

173次阅读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合同没到期,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吗

   案例  2008年8月,于某在一家新开的商场租了一个摊位经营服装,当时交了1万元的押金,合同期限为3年,要求每半年交一次租金。由于总体经营状况不好,商场一直没有向于某等收过租金。但是2009年9月份的时候,商场突然向于某等收起租金来,而且要求一次交清,不交就解除合同,1万元的押金也就不退了。那么,商场有权  在合同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么?于某还能要回押金吗?  法律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全。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时间:2017-11-22 14:16

18172次阅读

上班帮主管买早点受伤是否构成工伤?看法官怎么说!

铺装地板不慎切断手指受害者的损失谁赔偿

  【小编】家装之事基本上人人都会遇到,但很多家庭在装修时都不规范,比如仅仅是口头约定,不签署家装合同,殊不知风险由此而生。因为此类案件,如果签署装修合同,在法院就会被定性为承揽关系,定作人就不用担责,但若没有书面合同,工人说你是雇主,我是雇员,此时,定作人就有口难辩。  且看下列案例:  小吴在上海打工从事地板铺装工作,工作中操作机器不当导致受伤,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20余万元。由于未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小吴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就该起身体权纠纷案做出判决,驳回了小吴的全部诉讼请求。  【

时间:2017-11-22 14:16

1297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