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夫妻隐名共有不动产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7-10-11 11:45:43

阅读量:30236

夫妻隐名共有不动产的执行



来源:
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春伟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4/02/content_79256.htm?div=-1

  【案情】


  蒋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蒋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执行法院未查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发现王某妻子张某名下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屋。经执行法院查实,本案借款纠纷发生在王某与其妻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套房屋亦属王某夫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执行法院遂对该套房屋予以查封。现申请执行人蒋某要求法院依法对该房屋及时评估、拍卖,以实现其债权。


  【分歧】


  如何处置此类夫妻隐名共有不动产?能否对该不动产直接执行,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首先需要对该共有财产析产、分割,然后再进行司法处置。其依据是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基于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通过听证程序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直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处置,而不必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析产。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原审遗漏了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由,提起再审,将被执行人配偶追加为共同被告,通过审判程序将该债务确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判决二人共同偿还并负连带责任。


  第四种观点认为,因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执行机构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可将裁判文书确认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未诉一方的财产。


  【解析】


  笔者赞成第四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是共同共有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所有权,不宜进行析产、分割。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按份共有已确定了共有人的份额,故不论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处置,法院均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不动产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其余价款返还其他共有人,或由其他共有人支付被执行人份额的对价以消灭共有。而共同共有主要包涵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以及基于继承产生的共同共有,其主要特点是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而非按份额享有所有权。因此不宜进行析产、分割。


  二是变更、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法律无明确规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执行工作规定》)中,但上述规定并未涉及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情形。因此,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于法无据,追加其配偶不仅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而且可能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损害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提起再审程序,追加原配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程序繁琐,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实属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因各种原因未一并起诉被告配偶双方的情况司空见惯。若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通过再审程序要求未诉原配偶一方承担债务,一方面会使申请执行人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不利于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将会撤销原生效判决,进而影响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四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偿还合理合法。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故生效裁判文书所确认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被告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可推定被告夫妻对该债务负连带责任,从而直接执行未诉一方财产。在执行程序中,从保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此举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被执行人以离婚等方式规避执行,而且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而在未诉一方的利益保护上,亦有一定的救济措施,即如其对执行其财产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原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为被告的个人债务,若其诉求得到支持,可以此对抗法院的执行行为。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PEOPLE’S COURT DAILY

统一刊号 CN11-0194;国内邮发代号 1-1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官网:http://www.rmfyb.com

社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南区),邮政编码:100062

法院公告咨询:(010675508856755088667550887 广告咨询:(01067550870,广告传真:(01067195418,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47号。


来自:仟律网

155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夫妻隐名共有不动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985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306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868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347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678次阅读

周建虎

周建虎

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关系管理;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我

热门推荐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法官这样说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常见婚姻家庭18问题详细解析(含《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最高法院案例:同居期间各方工资奖金等收入,原则上不算双方共有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奥迪车和100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即使存在婚外情,卖给情人的房子也不一定是恶意串通最高法: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如何裁定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天价彩礼让众多农村男子成光棍,部分地区已限定彩礼数,你怎么看合法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假出生证明上户如何处罚?出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明确:出轨要负法律责任!附:小三法律风险告知书!我国能施行一妻多夫制吗?印度一部落一妻多夫,女性有苦难言男子邀请多人与妻子、前妻集体淫乱,累计数十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前可查询家暴记录,网友说: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两个儿子非亲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骗多年欲哭无泪!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0法院版:​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民法典表决通过,来看看婚姻家事有哪些规定?​18条必知民法典婚姻家事新规《民法典》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几点思考婚姻家事|女孩儿欲继承继父遗产,却遭姑姑、伯伯们一致反对,原来......婚姻法新规:想要离婚这2种情况必须清楚婚姻家事小知识,诉讼如何确定管辖?国家出手治理!还没结婚的恭喜了!父母有权处置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吗?​子女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吗?专业普法:​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共同财产?“非法同居”已被替代,那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呢?案例:夫妻财产约定的不动产物权未登记,二人之间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